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煙花爆竹 “打非”等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作者: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網站發布日期:2016-12-26
安委辦明電〔2016〕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6年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東省德州市先后發生兩起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傷,分別是:
12月24日13時許,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白官屯鎮燕子河村發生爆炸,已造成2人死亡、6人受傷,10余戶居民房屋受損。據初步調查,爆炸因村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導致。
12月24日15時許,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黃河涯鎮九龍廟村發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據初步調查,爆炸因村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導致。
上述兩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問題依然十分突出,煙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顯漏洞和薄弱環節。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實加強歲末年初煙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監管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和強化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現就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特別是“打非”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以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扎實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6〕2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6〕95號)要求,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責任落實,切實將各項工作任務要求落實到位,堅決嚴防事故發生。地方各級安委會特別是市、縣(市、區)主要領導要將煙花爆竹“打非”作為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統籌組織協調安全監管、公安、交通運輸、工商、質監等部門及鄉鎮(街道)基層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群眾組織,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及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組織公安、安全監管等相關部門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對工作開展不力、失職漏管,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等現象突出甚至發生事故的,要嚴肅問責。
二、立即全面開展一次煙花爆竹“打非”排查專項行動。要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廢舊廠房、封閉式院落、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可能出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場所。要準確把握本地區“打非”工作規律特點,將有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前科人員和近期關閉退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閑置廠房及重點人員,以及私接動力電、家庭用電量異常、屋內有機械聲響的房屋作為重點排查對象,登門檢查、逐人過篩,嚴格落實管控措施。要鞏固煙花爆竹運輸“兩頭查、中間堵”管控措施,加大裝卸查驗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查處未取得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運輸非法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為。要加強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行為的追根溯源,對生產、經營、運輸各環節查獲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為,一律進行倒查,務必要查清非法煙花爆竹及其原材料來源、銷售、運輸渠道,全面搗毀非法行為利益鏈條。
三、全面加強對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要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嚴禁企業“三超一改”(超許可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行為,嚴禁分包轉包生產線、工(庫)房和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嚴禁非法委托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生產、加工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續推進煙花爆竹經營專項治理,深刻汲取2016年12月20日墨西哥煙花爆竹市場爆炸事故和2007年2月15日山東濟南煙花爆竹市場爆炸事故教訓,嚴禁集中連片經營、經營場所超量儲存以及違規在許可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經營超標違禁煙花爆竹,堅決取締“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點。要嚴格按法定條件、程序、時限實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安全許可。要強化煙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使用信息系統嚴格登記煙花爆竹流向,對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煙花爆竹采取禁售、禁運措施。
四、依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各環節非法違法行為。要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精神,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構成犯罪的,要及時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單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堅決依法給予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直至吊銷相關許可證照的處罰。
五、進一步加大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引導工作力度。要以主流媒體滾動播出、流動宣傳車和村組大喇叭廣播、在鄉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場所張貼警示提醒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舉報電話,提高獎勵標準,全面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積極宣傳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引發事故的慘痛教訓以及典型案件調查處理問責結果和刑事追責案例,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切實提高觸動力、威懾力,引導群眾自覺抵制、主動舉報相關非法違法行為。
請將本通知迅速傳達至縣級安委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相關從業企業單位,并督促做好相關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