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廣宇做客央廣《今天我值班》 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
作者:央廣網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網站發布日期:2016-12-30
央廣網北京12月30日消息(記者潘毅)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歲末年初,歷來是煙花爆竹產銷旺季。就在近日,河北唐山、山東德州接連發生3起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或失聯、16人受傷。針對事故,國務院安委辦立即部署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排查專項行動。
接連發生的事故暴露出煙花爆竹生產銷售環節的哪些問題?監管部門又采取了哪些措施來應對事故風險?今天,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管三司司長孫廣宇做客中國之聲特別節目《今天我值班》,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解答。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管三司司長孫廣宇做客中國之聲特別節目《今天我值班》。
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打非”要動員群眾
據孫廣宇介紹,進入旺季以來,10月和11月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總體平穩。但12月24日以來,河北、山東接連發生3起非法生產、儲存、藏匿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或失聯、16人受傷。12月24日13時許,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白官屯鎮燕子河村發生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失聯,16人受傷,多戶居民房屋受損。同一天15時許,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黃河涯鎮九龍廟村發生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爆炸,造成5人死亡。兩天后的26日21時,仍是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白官屯鎮,非法生產人員迫于清繳壓力,在夜間轉移藏匿掩埋煙花爆竹的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又造成4人死亡、1人失聯。這3起事故的發生,使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陡然嚴峻,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問題依然十分突出,煙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顯漏洞和薄弱環節。
歲末年初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措施,具體仍然體現在對從業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管和“打非”兩個方面。
全面加強對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一要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嚴禁企業“三超一改”行為,嚴禁分包轉包生產線、工(庫)房和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嚴禁非法委托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生產、加工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二要持續推進煙花爆竹經營專項治理,嚴禁集中連片經營、經營場所超量儲存以及違規在許可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經營超標違禁煙花爆竹。三要強化煙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使用信息系統,嚴格登記煙花爆竹流向,對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煙花爆竹采取禁售、禁運措施。
煙花爆竹“打非”,要全面發動、依靠基層和廣大群眾,打一場“人民戰爭”。
針對12月24日以來河北、山東接連發生的3起非法生產、儲存、藏匿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在前段時間工作部署的基礎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防范遏制煙花爆竹事故工作進行了再部署、再落實。12月25日,以國務院安委辦明電印發了加強煙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27日,總局黨組書記、局長楊煥寧同志和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王浩水同志分別帶隊對河北省進行了煙花爆竹安全專項督查;28日,以視頻會議再次強調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元旦前還將與公安部聯合發文,再次強調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各環節以及“打非”等安全監管重點工作。
根據今年煙花爆竹旺季特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已經進行了一系列工作部署。自2016年8月以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開展了一系列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的工作。8月底,印發了做好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9月份,組織召開了湘贛兩省煙花爆竹重點縣旺季安全生產工作座談會;10月至11月,組織12個省級安全監管局對6個重點省(區)開展了煙花爆竹安全交叉督查,并召集12個重點地區省級安全監管局到京專題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措施;12月初,組織召開了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聯絡員會,研究部署各部門協同做好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措施。
進入旺季以來,總局已先后對河北、江西、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陜西等省(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督查檢查。
安監總局:今年1至11月發生29起煙花爆竹事故 同比降14.7%
每年四季度至次年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多發時期。10月、11月、12月、1月4個月發生的事故占全年事故總數的50%以上。
這一時段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對生產、經營企業而言,這是一年中煙花爆竹產銷最集中的時段。面對市場需求,有的企業出現“三超一改”(超許可設計范圍、超人員、超藥量、改變工作用途)、分包轉包、超能力突擊生產、超量儲存等違法違規行為。黑火藥是生產煙花爆竹的主要原料,具有易爆炸的危險特性。生產環節特別是涉裸藥生產環節,人與藥物直接接觸,摩擦、靜電、撞擊等極易造成藥物的燃燒爆炸。工庫房超量必然導致爆炸威力增大,甚至超出防護屏障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承載能力,引發周邊工庫房爆炸,導致事故升級。超人員作業、超量作業、改變工房用途作業,一旦爆炸,必然會導致更多人員傷亡。
據統計,2011年以來的生產經營企業發生的較大以上事故,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問題。分包轉包必然導致安全管理弱化,作業現場混亂,人員集聚。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嚴重傷亡。2011年以來的6起重大事故中,有4起存在分包轉包問題。
第二,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是引發煙花爆竹事故特別是較大、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非法生產經營場所往往不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且非法生產經營人員沒有經過安全培訓,不具備基本安全技能,非法生產者聚集在較小的空間內,多個工序混雜在一起生產。同時,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往往隱蔽在民房等場所,一旦發生事故,不但造成非法生產經營人員傷亡,還可能傷及周邊無辜群眾,極易造成群死群傷,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據了解,安全監管部門從2004年開始,接管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這幾年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生產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歷史地看,通過各級監管部門、廣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以及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共同努力,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實現了總體穩定。“十二五”末(2015年底)比“十一五”初(2006年)相比來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總數減少了一半以上(由近8000家減少到3700多家),一大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家庭作坊被關閉取締,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逐步改善。這期間,在全國煙花爆竹總產值增長2倍的同時,年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減少126起、197人(由2006年165起、276人減少至2015年的39起、79人),同比下降76.4%、71.4%。今年1至11月,發生煙花爆竹事故29起、死亡48人,同比減少5起、23人,下降14.7%和32.4%。
安監總局:政府、部門和群眾須合力共管煙花爆竹“打非”
孫廣宇司長介紹說,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以及產品質量的安全監管涉及政府多個部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各部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作出了規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和經營許可;公安機關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實施煙花爆竹運輸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許可;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和進出口檢驗;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危險貨物(包括煙花爆竹)運輸監督管理,實施對相關運輸單位、車輛、人員、港口、碼頭的資質(資格)管理。此外,工業和信息化、海關、工商等部門在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中也行使各自的法定職責。
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而言,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主要對煙花爆竹生產和經營兩個環節實施監管。
每年1月,國家安監總局會通過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對上一年度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概況進行一次調度分析。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3700多家,分布在河北、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15個省(區、市)的82個市(州)、276個縣(市、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主要集中在湖南和江西,這2個省的企業數量占全國企業總數的80%以上。全國共有生產從業人員45萬余人,2015年總產值600多億元,約占全國GDP總量的千分之0.8,其中出口額50多億元。經營方面,煙花爆竹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兩個環節。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點。2015年底,全國批發企業共有4800多家,平均每個縣級區域至少有1家批發企業,批發從業人員4.3萬余人。煙花爆竹零售點有近45萬個,其中長期零售近33萬個,另有約12萬個零售點為春節等集中銷售時段的臨時零售點。
2016年,山東省、重慶市和湖南省6個設區的市整體退出煙花爆竹生產。據初步調度掌握,全國又有500多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關閉退出。
煙花爆竹的“打非”,需要政府、部門和群眾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方能收到好的效果。
對此,孫廣宇司長表示,各級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都應當將煙花爆竹“打非”作為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統籌組織協調安全監管、公安、交通運輸、工商、質監等部門以及鄉鎮(街道)基層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群眾組織,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及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公安、安全監管等相關部門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
公安機關、安全監管部門以及縣、鄉、村基層政府和組織,要將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廢舊廠房、封閉式院落、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有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前科人員和近期關閉退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人員,以及私接動力電、家庭用電量異常、有機械聲響的房屋作為重點排查對象,登門檢查、逐人過篩,嚴格落實管控措施。
地方政府要設立煙花爆竹“打非”舉報獎勵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加大獎勵力度,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同時,還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構成犯罪的,要及時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政府及其部門工作開展不力、失職漏管,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等現象突出甚至發生事故的,要嚴肅問責。
啥樣的煙花爆竹安全放心?安監總局:認準許可證和身份證
雖然煙花爆竹的生產聽起來離大家很遠,但是逢年過節,放鞭炮、煙花依然是各地民俗,離我們每個人也很近。群眾怎么參與到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呢?
對此,孫廣宇司長建議,首先,大家要認識到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危害性。這種行為害人害己,一旦發生事故,不僅自己家破人亡,還會殃及鄰里。因此,每個人都要從我做起,不組織、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其次,希望大家本著對自己負責、對親友鄰里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積極向地方政府、公安機關、安全監管部門舉報身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線索。通過您的舉報,及時消除非法行為,不僅能夠保護您和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也是挽救非法行為人員和周邊鄰里生命財產的善舉義行。同時,各地政府也都設立了“打非”舉報獎勵資金,您的善舉還將得到政府的經濟獎勵,政府也會替您保密。
第三,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鼓勵企業從業人員和周圍群眾積極舉報。歡迎大家與安全監管部門一道,為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作出一份自己的貢獻。
怎樣才能買到安全質量有保障的煙花爆竹,避免買到非法生產、經營的產品呢?
孫廣宇司長指出,購買煙花爆竹,要到懸掛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煙花爆竹零售點。沒有許可證的零售點,都是非法經營者。他們銷售的產品,往往是一些超標違禁的不合格、不安全產品。買到家中就是個不知何時會傷人的“炸彈”,燃放時也不能確保安全。一旦出現人身傷害事故,本來喜慶的節日就會變成家庭悲劇。
零售環節是群眾與煙花爆竹接觸的環節。孫廣宇提醒大家,在購買煙花爆竹時,還要留意零售場所的安全條件。《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都載明了每個零售點的核定存量,超量存放不能保證安全。此外,農村集中連片經營“一條街”等行為也也會構成巨大的安全風險。2016年12月20日,墨西哥煙花爆竹市場發生連環爆炸事故,已造成30多人死亡、40多人失蹤,上百人受傷;2007年2月15日,山東濟南煙花爆竹市場爆炸,雖未造成人員死亡,但整個市場內停放的車輛全部炸毀。廣大群眾如果遇到這樣的零售場所,不僅要出于對自身安全的保護迅速遠離,還應像上一時段我們講到的那樣,積極舉報,協助執法部門取締連片經營,糾正超量儲存,政府還會給您發個大紅包。
超標違禁不合格產品,群眾應該怎么去識別?
孫廣宇介紹指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公安部共同實施了煙花爆竹產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并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等單位將有關要求納入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國家標準。所有符合標準的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其產品運輸包裝也就是整箱煙花爆竹的紙箱上,都應該張貼流向登記標簽。新疆等地區在零售產品包裝上也張貼了流向登記標簽。也就是說,每箱煙花爆竹上都應有一個標簽,作為煙花爆竹“身份證”。整箱包裝上有這個“身份證”的煙花爆竹才是合格的。
同時,孫廣宇特意提醒大家,即使是合法的煙花爆竹,如果標注屬于專業燃放類產品,個人也是不允許購買和燃放的。
據介紹,煙花爆竹產品分為A、B、C、D四個等級和若干類別,A、B兩個等級和架子煙花等類別屬于專業燃放類產品,安全風險大,個人不得燃放。只有屬于個人燃放類的產品,才允許零售點銷售和個人購買、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危險性大,必須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單位取得公安機關的相關許可才能燃放。簡單地說,只有產品包裝上標有綠色“個人燃放類”字樣的產品,才可以由個人購買和燃放。禮花彈、筒徑超過30厘米的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子母炮等超標違禁產品,都是禁止個人購買和燃放的。
最后,孫廣宇呼吁,希望有煙花爆竹燃放意愿的朋友們,都到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合法零售點,購買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愿煙花爆竹只給我們帶來喜慶和歡樂,不再帶來淚水和痛苦。如果遇到霧霾天氣嚴重,為了大家的健康,希望不要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