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整治危化企業四級以上危險源監控系統
作者:發布機構:中國化工報發布日期:2012-06-20
整治的重點是重大危險源是否按規定配備了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分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并具備信息遠傳、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是否具備緊急停車功能。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裝置裝備是否具備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自動化控制系統;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是否設置了緊急切斷裝置;毒性氣體的設施,是否設置了泄漏物緊急處置裝置。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是否配備了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是否設置了視頻監控系統。
該省安監局要求,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整治工作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三、四級重大危險源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黃耀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