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禁放煙花爆竹 邢臺市區不再審批臨時銷售點
作者:CFFA發布機構:燕趙晚報發布日期:2015-02-02
1月28日上午,邢臺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了《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任何時間都不得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并發布了《邢臺市公安局致全市人民群眾一封信》,爭取市民的理解、配合。
《通告》中指出:禁止燃放,是指在指定的區域內,任何單位、個人在任何時間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的種類,包括雙響、組合煙花、禮花彈等煙花類和鞭炮、大地紅等爆竹類及其它所有種類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即邢臺市區東至襄都路、西至濱江路、南至七里河快速路、北至守敬大道。此范圍涵蓋邢臺市主城區。
此外,安監部門作為煙花爆竹銷售監管的責任部門,不再予以審批、許可市區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公安部門不再予以審批、許可任何形式和規模的焰火燃放活動。
《通告》中對處罰方式作出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凡違反規定私自組織焰火燃放活動的責任單位和組織者,公安部門一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由公安部門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按照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