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3年四季度和今年以來煙花爆竹較大以上事故情況及防范措施
作者:CFFA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4-11-14
(一)2011年全國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以上事故17起、死亡85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第四季度,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事故7起、死亡34人,占全年較大以上事故起數的41.2%、死亡人數的40%,具體是:
1.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事故(1起)。
12月27日,湖南省永州市寧遠縣興發喜炮廠插引工黃夏玉因作業過程中將物體跌落撞擊散落在地面的引火線、藥塵發生燃燒,繼而引起已裝藥藥餅發生爆炸,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將本工房內其他藥餅引爆,引起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事發企業還存在非法轉包行為。
2.非法生產經營事故(6起)。
10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平樂縣二塘鎮崎村麻地窩村民非法生產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傷;
10月21日,湖南省衡陽市耒陽市太平圩鄉鳳光村七組村民非法生產引火線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9人受傷;
11月2日,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稅鎮鎮稅鎮村村民非法生產爆炸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輕傷;
11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公館鎮浪坡村委大村48號農戶庭院內非法生產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0人受傷;
12月10日,云南省昭通市鎮雄縣樹鄉大寶村苦蕎坪村民小組非法儲存自制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
12月15日,山東省德州市陵縣安德街道辦事處將軍寨社區村民在家中非法生產和儲存大量煙花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輕傷。
(二)2012年,全國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以上事故5起、死亡50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28人)。第四季度,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其中非法生產事故1起、死亡7人),占全年較大以上事故起數的40%、死亡人數的22%,具體是:
1.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事故(1起)。
11月16日,安徽省蕪湖市無為縣祥順爆竹有限公司爆竹自動裝藥機混合器上方的藥料傳送帶發生故障,導致鐵皮檔板與混合器內壁之間產生摩擦而引發火藥爆炸,發生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
2.非法生產經營事故(1起)。
11月30日,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仙源鄉株木村村民接受湖南省瀏陽市梅樹花炮廠委托非法加工玩具煙花半成品,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6人受傷。
(三)2013年全國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事故13起、死亡62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第四季度,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以上事故8起、死亡43人(其中非法生產事故5起、死亡23人),占全年較大以上事故起數的61.5%、死亡人數的69.4%,具體是:
1.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事故(3起)。
10月14日,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建海出口煙花制造有限公司將小禮花生產的剖引、裝發射藥2個危險工序放在同一工房內進行,且存在1.1級工房未設置單棟單間、防護屏障不達標等問題,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輕傷;
11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鎮炮竹廠違規檢修插引機,帶藥試機,插引機刀片與引火線金屬導管撞擊摩擦,引發引火線、爆竹半成品燃爆,繼而導致相鄰工作間和工房爆炸,導致重大事故,造成12人死亡、9人重傷、7人輕傷。事發企業還存在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使用未經鑒定論證的機械設備、工房嚴重超員超量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12月27日,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竹林鞭炮廠違規生產紅炮使用僅適用于空餅插引的全自動插引機帶藥插引引發藥餅爆炸,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在1.3級工房內從事1.1級作業,并超員超量,導致事故升級為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
2.非法生產經營事故(5起)。
10月2日,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十字路鄉王關廟村村民非法生產爆竹發生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
11月20日,陜西省蒲城縣興鎮興隆村一組村民在水泵房非法儲存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傷;
1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石康鎮紅碑城村果園內非法生產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傷;
12月26日,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新圩鎮船添村一民宅內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傷;
12月28日,常德市澧縣楊家坊鄉燕涔村村民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
二、今年以來煙花爆竹較大以上事故情況
2014年以來,全國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以上事故7起、死亡36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較大事故起數比2013年全年少6起、31人;重大事故起數與2013年全年持平、人數增加2人。具體是:
1.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事故(4起)。
4月22日,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的文登市東方禮花有限公司轉包生產,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在工房外露天作業、超員超量,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傷;
5月24日,安徽省蕪湖市無為縣瑞松煙花制造有限公司原材料在夜間中轉庫起火,業主及股東施救過程中發生爆炸,導致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
9月22日,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浦口南陽出口鞭炮煙花廠未經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復產驗收,違法組織超許可范圍生產小禮花(B級),且存在“一證多廠”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擅自改變工房用途、超員超量等諸多非法違法行為,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45人受傷;
10月27日,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金魚出口鞭炮廠在辦公樓內存放煙花爆竹成品及原材料發生爆炸,導致辦公樓垮塌,造成3人死亡。
2.非法生產經營事故(2起)。
1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賓陽縣賓州鎮國太村村民非法搭建工房,進行非法生產大爆竹活動,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
10月6日,貴州省遵義市湄潭縣湄江鎮蘭江村白群組村民非法生產爆竹發生較大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
上述較大以上事故反映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一證多廠、分包轉包、 “三超一改”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是引發較大以上事故的最主要原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事故主要發生在主產區或已退出煙花爆竹生產的傳統產區。
四季度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也是事故易發期。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4〕9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湖南省醴陵市浦口南陽出口鞭炮煙花廠“9•22”重大爆炸事故的通報》(安監總明電〔2014〕15號)以及煙花爆竹重點縣縣委書記集體談心對話活動和全國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切實做好四季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堅決遏制煙花爆竹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確保實現全年煙花爆竹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
一是嚴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復產驗收。堅決執行“六不準”:安全許可證過期未延期換證的不得生產;“三庫(中轉庫、藥物總庫和成品總庫)、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不達標的不得生產;產品滯銷,庫存產品已接近或達到成品總庫核定儲量的不得生產;爆竹生產未使用自動裝藥機和帶藥插引的不得生產;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未消除的不得生產;沒有應用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張貼產品流向標識的不得生產。
二是切實落實基層安全監管責任。實行縣級分片包干、鄉鎮包廠到人等措施,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開展全面排查盯緊盯牢,堅決杜絕“三超一改” ,徹底消除一證多廠、分包轉包。
三是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審查把關。認真審查企業安全基礎設施條件是否達標,查整合企業是否存在假整合現象,做到誰審查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發證,已發證的要予以撤銷糾正。
四是持續強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對非法生產經營行為按照高法、高檢等四部門通知要求,追根溯源,嚴厲追究非法生產經營者刑事責任,嚴肅追究對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失察的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監管責任。
五是堅持開展暗查暗訪。加強22個煙花爆竹重點縣以及其他重點地區的暗查暗訪,每月暗查暗訪次數縣級不少于4次、市級不少于3次、省級不少于2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不少于1次。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曝光并落實整改。
六是從嚴從快查處煙花爆竹事故。對事故企業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對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失職瀆職人員嚴肅追責。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要及時通報事故情況、公布查處結果。
七是健全完善并落實“打非治違”舉報獎勵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加大獎勵力度,鼓勵煙花爆竹企業職工和廣大群眾主動抵制并積極舉報各類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
八是強化輿論宣傳引導。會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加大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工作力度,普及相關安全常識,推動大中城市采取禁放、限放政策,引導群眾自覺不放、少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