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體系,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修訂完善了《街道場、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對38個街道場、機關部門、駐區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
經濟技術開發區針對部門少、很難與市級部門直接對接的實際情況,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一條不少,在修訂過程中對市級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逐條進行細化分解,將173項安全生產職責逐項落實到38個部門、駐區機構及單位,從而形成了安全生產職權清楚、責任明確、網絡健全的“齊抓共管”新格局。同時還制訂了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預警通報制度、約談制度、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事故掛牌督辦制度等一系列配套保障措施,并將該職責規定印制成學習手冊,發放到每一個安委會成員單位手中,組織集中宣講,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