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安監局“四式并行”創新安全監督執法模式。
一是積極倡導“前移式”執法。主張關口前置,重心下移,自去年開始就將部分執法權委托給鄉鎮(街道)安監站,一定程度上鍛煉了基層安監部門的執法能力;出臺“事前問責”制,轉變監管模式,變事后追責為事前問責,對因監管不力導致安全事故多發的,一律予以約談、誡免談話、紀律處分和追究法律責任等。
二是大力實施“親和式”執法。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尤其做好“三級”教育培訓,做到新增一批培訓一批,努力達到崗前培訓100%全覆蓋,提升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將培訓觸角延伸至社區,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
三是全面推行“提醒式”執法。對發現的違章行為及尚未構成行政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提前向企業發送1條溫馨提示,對企業負責人進行“面對面”約談提示,預防和減少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是切實強化“服務式”執法。在推進企業標準化規范化過程中,安監工作人員積極主動幫助企業建章立制,完善安全設施,解決安全管理中遇到的困難和難題。必要時,幫助企業聯系專家進行隱患整治,協助企業申報各項審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