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項舉措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作者:發布機構: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發布日期:2011-10-28
一、深入開展企業安全標準化與規范化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本質安全的重要途徑和抓手。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下發了《浙江省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建設實施方案》,對繼續推進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機械制造等行業(領域)安全標準化工作提出了具體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為進一步推進標準化創建工作,于6月份在嘉善召開全省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分類監管工作推進現場會,現場觀摩了嘉善縣天凝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和分類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并對下一步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提出要求。 7月14日,省安全監管局又在舟山召開了中央在浙和省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現場會,對安全標準化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
二、大力開展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年初,省安監、發改、經信、公安、財政、人力社保、國土、建設、工商、質監、電監和銀行等十二部門下發了《關于開展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浙安監管〔2011〕1號),各地按照積極推進、穩步實施的原則,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一是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狀況公示制度。要求企業及時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信息,保障企業員工及周邊公眾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并通過向社會公開承諾方式,做到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約束和規范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危行業企業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還要與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保證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承諾內容通過新聞媒體公示,形成社會對企業安全生產的輿論監督和行為制約。二是實施企業誠信管理激勵約束機制。將企業安全分類管理措施與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有機結合起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管理狀況和兌現承諾的信用程度進行綜合考評,確定企業的安全分類等級狀況,然后提供給銀行、人力社保、財政、發展改革、國土、工商、質監、電監等部門,分別對企業的貸款審核、參保費率及賠償支付比例、電力增容擴容、有序用電及電費結算、競標資格、用地、采礦權招拍掛、政府采購資格、項目核準、技改貼息、證照年檢等相關申請,按照相對應的政策給予支持或限制,有力地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三是繼續完善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今年以來,省安全監管局繼續將去年的32家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和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含)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并通報給銀行、人力社保、財政、發展改革、經信、國土資源、工商、質監、電監電力、建設、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在用地審批、融資、技改貼息、評選等方面實施一定的制約措施。各地根據省里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紛紛出臺了企業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辦法,并在推進落實上進行了大膽的探索和創新實踐。
三、持繼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的工作部署,為使“安全生產年”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深入開展,省安全監管局相繼下發了《2011年浙江省機械行業防止“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事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2011年非煤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2011年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2011年煙花爆竹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同時,省道路交通、海洋與漁業、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業主管部門也制定下發了隱患排查整治專項方案,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推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截止目前,我省共排查生產經營單位507394家,查處一般事故隱患655807處,已整改627737項,整改率95.7%。排查出重大隱患2139項,完成整改1687項,整改率78.9%。對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都落實了相應的措施(停產整頓、部分停產等)。與此同時,省安委會辦公室與省級有關部門相繼公布了2011年度23家省級工礦商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名單、28處道路交通事故黑點(段)、72處臨水臨崖高落差危險路段、17家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單位名單,并督促各地、各有關責任部門和單位制訂整改工作方案,落實責任人員和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按時整改到位。
據統計,1-9月,全省各類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同比分別下降12.5%、6.3%、13.6%和0.6%,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