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速公路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
作者:發布機構:新文化報發布日期:2011-09-05
整治內容包括運輸車輛無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車輛無危險化學品信息聯絡卡,運輸車輛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者無法正常行駛時駕駛員未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運輸車輛未安裝安全標志牌,運輸車輛在有效期內未按規定審批路線、時間和速度行駛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違法行為。
整治中,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將強化工作措施,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屢禁不止、違法行為惡劣、可能導致重大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違法行為,要公開嚴懲。
建立抄告通報制度,對查獲存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違法行為的運輸車輛,一律抄告車輛所在地運管部門、由運輸管理部門實施行業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