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11、12、23日禁行劇毒化學品運輸車
作者:發布機構:東莞時報發布日期:2011-08-02
具體管制措施為:8月4日至24日,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劇毒化學品運輸車通行。大運會開幕前一日和當日(8月11日、12日)、閉幕當日(8月23日),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
對運輸涉及人民群眾生活必需的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在禁行時段運至深圳市的,應向深圳市公安機關申辦劇毒化學品通行許可證件,并嚴格按照批準的時間和線路行駛。
具體管制措施為:8月4日至24日,深圳市行政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劇毒化學品運輸車通行。大運會開幕前一日和當日(8月11日、12日)、閉幕當日(8月23日),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
對運輸涉及人民群眾生活必需的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在禁行時段運至深圳市的,應向深圳市公安機關申辦劇毒化學品通行許可證件,并嚴格按照批準的時間和線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