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轉發省公安廳等五廳局關于加強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管理意見的通知
作者:CFFA發布機構: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日期:2016-03-30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安監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關于加強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轉發。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繼續執行湘安明電〔2013〕2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實施辦法,狠抓工作落實。
自即日起在全省立即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黑火藥、引火線、禮花彈生產、經營和運輸安全專項整治。瀏陽市、醴陵市的黑火藥生產、經營企業自即日起全面停產整頓,由縣鄉派人駐守監督指導,逐一驗收合格后方可復產。省安委會派出廳級干部帶隊的工作組,對瀏陽市、醴陵市的專項整治工作駐點督導,其他煙花爆竹重點縣(市、區)由各市州分別派出工作組進駐督導。各地工作落實情況請于2016年4月25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有關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聯系電話:0731-89751237
2016年3月29日
2016年3月19日,京港澳高速汩羅段1414公里處發生一起車輛爆炸事故,導致重大人員傷亡,暴露出我省危險物品運輸安全工作不嚴不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整頓治理促進煙花爆竹產業安全發展的意見》(湘政辦發〔2016〕16號),有效防范和遏制煙花爆竹運輸事故的發生,經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安監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共同研究決定,現就加強煙花爆竹特別是黑火藥、引火線和禮花彈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必須強化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的組織領導。各級公安、交通、安監、工商、質監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切實增強安全生產紅線意識,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工作,在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的要求,依法依規切實履行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的部門監管職責,主要領導親力親為,分管領導集中精力抓,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保障措施,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必須落實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和運輸企業依法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與現場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做到“五落實五到位”。所有煙花 爆竹運輸車輛必須安裝具有行使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接入交通運輸部門的信息平臺,公安、安監部門也要積極接入信息共享監管平臺,與交通運輸部門共享相關動態監控信息。依法扶持危貨道路運輸市場發展,支持大型物流公司依法參與煙花爆竹運輸,切實解決煙花爆竹因年產季銷導致運力不足、產銷運不匹配的問題。
三、必須堅決管住煙花爆竹運輸源頭。認真執行湘政辦發〔2016〕16號文件,堅決淘汰不安全的過剩產能。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安裝使用產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統。黑火藥、引火線、禮花彈生產企業必須嚴格落實產品標識和流向登記制度,在倉庫、廠區入口安裝具備自動識別和報警功能的電子門禁系統、高清有效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縣級公安、安監、交通運輸部門視頻信息系統對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發貨“四查驗”制度(查運輸許可證、查車輛和人員資格證、查車輛危貨標志、查貨物包裝合格),委托有一類爆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承運黑火藥、引火線、禮花彈,安排安全員現場監裝。瀏陽、醴陵要創新監管體制,探索建立黑火藥生產企業駐廠監督機制和簽單發貨制度。黑火藥、引火線原則上不得跨縣銷售和運輸,如確需跨縣銷售和運輸的,必須依法從嚴審批。企業自產自用黑火藥、引火線不得對外銷售。
四、必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行為。在堅持從嚴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的同時,要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部門牽頭,交通、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的原則,建立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為組長的煙花爆竹運輸安全聯合“打非”工作機制,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從嚴打擊無證運輸、委托無資質單位運輸、使用不合格車輛運輸等非法違法運輸行為。對尚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和對將煙花爆竹委托給不具備安全條件單位承運的生產經營企業,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頂格處罰,直至依法予以關閉。
五、必須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監管執法特別是路面管控。公安要聯合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按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年”的要求對煙花爆竹運輸嚴格執法,特別要對黑火藥、引火線、禮花彈的運輸實行全過程的重點盯防和嚴格監管。在黑火藥、引火線、禮花彈產區企業的主要出入路口、高速公路收費站、區域交界等地,交警部門要會同交通、治安部門按規定設立檢查站,加強聯合執法監督和雙隨機抽查,瀏陽、醴陵等重點縣市區月抽查頻次不得低于3次。對涉及煙花爆竹運輸的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六、必須堅持行政、司法緊密銜接形成監管合力。對檢查發現的煙花爆竹非法違法運輸行為,要依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要按照《新刑法修正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的要求,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嚴禁以罰代刑。
七、必須強化煙花爆竹運輸安全的社會監督。充分發揮主流媒體、新媒體和人民群眾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輿論監督作用,支持并會同其對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各環節存在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隱患公開曝光。要建立落實煙花爆竹運輸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對群眾舉報查實的非法違法行為予以重獎。凡經舉報、曝光查實的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行為,一律從嚴查處并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對查處的煙花爆竹生產、托運、發貨和運輸安全非法違法單位,要納入“黑名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實行部門聯合制裁。
八、必須強化責任追究“打到痛處”。對在專項整治中頂風違法違紀違規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啟動事前問責;發生較大以上煙花爆竹運輸安全事故的,原則上要提請有權機關對負有重要責任的收發貨屬地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縣級有關部門負責人先期進行組織處理;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條斷然措施予以從嚴處理。對日常檢查、群眾舉報、媒體曝光和上級交辦查實的煙花爆竹運輸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在對企業從嚴處理的同時,實行監管責任倒查,從嚴處理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