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三司關于采取果斷措施堅決遏制 煙花爆竹事故的通知
作者:CFFA發布機構: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日期:2014-11-06
今年10月份,我省連續發生兩起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10月9日,萍鄉市上栗縣桐木鎮江南出口花炮廠藥物混和工房發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0月27日,萍鄉市湘東區金魚出口鞭炮廠辦公樓一樓因違規堆放的爆竹原材料和成品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省安委會辦公室10月28日印發《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近期兩起煙花爆竹事故的通報》(贛安辦明電〔2014〕100號,以下簡稱《通報》),要求各地認真抓好旺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這兩起事故引起了國家安監總局的高度重視,總局監管三司專門對我省下發《關于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堅決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函》(管三函〔2014〕37號),要求我省認真貫徹落實總局關于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采取果斷措施,堅決遏制事故發生。
現將總局三司的函轉發給各地,請各地認真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拉網式”全面排查,堅決做到“六類”企業一律不得生產;按照《通報》要求,切實抓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一線監管、生產企業復產驗收和事故查處等工作的落實。各煙花爆竹產地設區市安監局要專門組織開展跟蹤督辦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附件:
關于立即采取果斷措施堅決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函 |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