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實施煙花爆竹企業停產整頓
作者:CFFA發布機構: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日期:2014-09-29
通知要求,要采取堅決有效措施,督促煙花爆竹企業真正停產整頓到位。縣級人民政府要督促安監部門向企業發出停產整頓通知,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并派出縣鄉干部進廠駐守,堅決防止明停暗開,確保停產整頓規定落實到位。全面落實縣級領導包片、鄉鎮干部駐廠包企責任制,安監、公安、交通運輸、質監、工商、電力等部門密切配合,合力抓停產整頓工作,嚴防搞形式、走過場。
通知指出,要按照“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的要求,進行“拉網式”排查,嚴格標準、從嚴把關,督促企業真查、真改。重點排查企業外部距離是否達標,是否超許可范圍生產、超量儲存、超負荷生產,是否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生產,是否多股東各自獨立組織生產,生產工藝布局是否合理、生產設施是否配套,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是否未通過延期許可換證仍在生產,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是否達標,中轉庫、藥物總庫、成品庫等庫房容量與生產能力是否匹配,爆竹生產企業是否未使用自動裝藥機進行生產或仍采用帶藥插引生產工藝,被責令整改的違法行為是否及時整改到位,對員工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經培訓合格上崗,是否使用非危貨車輛運輸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易燃易爆原輔材料等情況。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出清單、建立臺賬,督促企業制定詳細整改方案,報當地安監部門備案,并嚴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整改資金、整改人員,確保整改到位。企業隱患整改完成后,由企業法人簽字提出復工復產申請,經縣級安監部門驗收合格并簽署明確意見,報經縣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復工生產,擅自開工生產的,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嚴格實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制度,對復工的企業發生責任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
各級安監部門將采用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方式,對停產整頓企業進行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經限期整頓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要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對無許可證照、批準文件擅自進行生產經營行為的,由當地政府組織公安、安監、交通運輸、工商、質監等部門聯合查處取締,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