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作者:CFFA發布機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日期:2016-05-0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頻發勢頭,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在研究總結重特大事故發生規律特點、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緊迫性和事故規律性的認識,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牛鼻子”工程,擺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實抓好,帶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全面推進。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措施,細化責任分工,抓緊組織推進,力爭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做到精準施策。要結合事故規律特點,抓住關鍵時段、關鍵地區、關鍵單位、關鍵環節,從構建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強化技術保障、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推進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建設、加強源頭治理、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入手,從制度、技術、工程、管理等多個角度,制定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對癥下藥、精準施策,力爭盡快在減少重特大事故數量、頻次和減輕危害后果上見到實效。
三、抓好試點,強化典型引路。要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分級選取一批有代表性、領導重視、基礎較好的地區和單位開展試點,逐步推進。經推薦研究,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確定了河北省張家口市、山西省陽泉市、遼寧省大連市、浙江省寧波市、江西省贛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東省泰安市和棗莊市、湖北省鄂州市、廣東省深圳市、甘肅省蘭州市等11個試點城市,進行直接跟蹤指導。各試點城市要根據《指南》并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積極探索創新、先行先試,盡快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做法。
四、廣泛發動,促進齊抓共管。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在各級廣播、電視、報刊和政府網站全面開設安全生產專題欄目,充分利用政務微信、微博、新聞客戶端和手機報,加強宣傳、廣泛發聲。組織實施安全文化示范工程,積極推進“互聯網+安全培訓”建設。充分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參與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宣傳基層安全生產好的經驗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隱患,懲治一批典型違法行為,通報一批“黑名單”生產經營單位,取締一批非法違法企業,關閉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企業,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五、加強督導,推動工作落實。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定期通報工作完成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加快各項工作推進步伐。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委會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工作措施落實,確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實效。
2016年4月28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頻發勢頭,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安全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實構建事故應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線。堅持關口前移,超前辨識預判崗位、企業、區域安全風險,通過實施制度、技術、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類安全風險;加強過程管控,通過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閉環管理制度,強化監管執法,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強化事后處置,及時、科學、有效應對各類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傷亡人數、降低損害程 度。
(二)主要工作目標。到2018年,構建形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無縫對接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全社會共同防控安全風險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責任、措施和機制更加精準、有效;構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術研發推廣體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顯著提升;構建形成嚴格規范的懲治違法違規行為制度機制體系,使違法違規行為引發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構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準入制度體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礦小廠和工藝、技術、裝備,安全生產源頭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強;實施一批保護生命重點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誘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隱患;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響應機制,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二、著力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
(一)健全安全風險評估分級和事故隱患排查分級標準體系。根據存在的主要風險隱患可能導致的后果并結合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研究制定區域性、行業性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辨識、評估、分級標準,為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據。
(二)全面排查評定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等級。在深入總結分析重特大事故發生規律、特點和趨勢的基礎上,每年排查評估本地區的重點行業領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依據相應標準,分別確定安全風險“紅、橙、黃、藍”(紅色為安全風險最高級)4個等級,分別確定事故隱患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并建立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數據庫,繪制省、市、縣以及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切實解決“想不到、管不到”問題。
(三)建立實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按照“分區域、分級別、網格化”原則,實施安全風險差異化動態管理,明確落實每一處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管責任,強化風險管控技術、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健全安全風險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定期對紅色、橙色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預警。落實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建立企業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四)實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建立自查、自改、自報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建設政府部門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網絡管理平臺并與企業互聯互通,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銷賬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
三、強化安全生產技術保障
(一)強化信息化、自動化技術應用。針對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點區域、單位、部位、環節,加強遠程監測預警、自動化控制和緊急避險、自救互救等設施設備的使用,強化技術防范。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自動化控制和緊急停車(切斷)系統,可燃有毒氣體泄漏報警系統,鼓勵推廣“兩客一危”車輛(長途客車、旅游包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安裝防碰撞系統。
(二)推進企業技術裝備升級改造。及時發布淘汰落后和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目錄,通過法律、行政、市場等多種手段,推動、引導高風險企業開展安全技術改造和工藝設備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推動一批高危行業企業實現“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
(三)加大安全科技支撐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等科研資源,加大對遏制重特大事故關鍵安防技術裝備的研發力度。依托省部共建院校,建設一批安全工程學院、院士工作站。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力度,搭建“產學研用”一體化平臺,完善國家、地方和企業等多層次科研成果轉化推廣機制。
四、嚴厲打擊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一)加強安全監管執法規范化建設。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法履職,結合實際分行業領域制定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細則,進一步規范執法內容、執法程序、執法尺度和執法主體。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強化執法信息公開,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二)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執法措施。健全“雙隨機”檢查、暗查暗訪、聯合執法和重點執法制度,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格落實查封、扣押、停電、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應、吊銷證照,以及停產整頓、上限處罰、關閉取締、從嚴追責“四個一律”執法措施。
(三)運用司法手段強化從嚴治理。加強安全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建立公安、檢察、審判機關介入安全執法工作機制。對抗拒執法、逾期不執行執法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涉嫌犯罪的違法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探索設立安全生產審判庭、檢察室,建立查辦和審判安全生產案件溝通協調制度。
(四)強化群防群控。推行執法曝光工作機制,強化警示教育。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進一步暢通渠道,鼓勵發動群眾舉報、媒體曝光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強社會監督。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完善聯合懲戒機制。
五、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治理
(一)嚴格規劃準入。探索建立安全專項規劃制度,把安全規劃納入地方經濟社會和城鎮發展總體規劃,并加強規劃之間的統籌與銜接。加強城鄉規劃安全風險的前期分析,完善城鄉規劃、設計和建設的安全準入標準,研究建立招商引資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嚴格高風險項目建設安全審核把關,科學論證高危企業的選址和布局,嚴禁違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范在高風險項目周邊設置人口密集區。
(二)嚴格規模準入。根據產業政策、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明確高危行業企業最低生產經營規模標準,嚴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規模要求的小企業。建立大型經營性活動備案審批制度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預警制度,嚴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動實施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空間物理隔離技術工程,嚴格限制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單位空間作業人數。
(三)嚴格工藝設備和人員素質準入。實施更加嚴格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安全標準,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設備和工藝,對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明確高危行業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專業素質及年齡、身體狀況等條件要求,完善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準入制度。
(四)強力推動淘汰退出落后產能。緊密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國家化解鋼鐵、煤炭等過剩產能工作要求,順勢而為,研究細化安全生產方面的配套措施,嚴格安全生產標準條件,依法關停退出達不到安全標準要求的產能和違法違規企業,及時注銷到期不申請延期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有關人民政府關閉經停產整頓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過資金獎補、兼并重組等途徑,引導安全保障能力低、長期虧損、扭轉無望的企業主動退出。
六、著力加強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建設
(一)加快建設實施一批重點工程。以高安全風險行業領域、關鍵生產環節為重點,緊盯重大事故隱患、重要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精準確定、高效建設實施一批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國家層面重點建設煤礦重大災害隱患排查治理示范工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采空區治理工程、尾礦庫“頭頂庫”綜合治理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及事故預警工程、危險化學品罐區本質安全提升工程、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示范工程、工貿行業粉塵防爆治理工程等。
(二)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探索建立有利于工程實施的財政、稅收、信貸政策,建立以企業投入為主、市場籌資為輔,政府獎勵支持的投入保障機制,引導、帶動企業和社會各界積極主動支持實施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努力構建保護生命的“安全網”。
七、切實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一)加強員工崗位應急培訓。健全企業全員應急培訓制度,針對員工崗位工作實際組織開展應急知識培訓,提升一線員工第一時間化解險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健全快速應急響應機制。建立健全部門之間、地企之間應急協調聯動制度,加強安全生產預報、預警。完善企業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嚴防盲目施救導致事態擴大。強化應急響應,確保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
(三)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優化布局,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油氣管道等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和實訓演練基地建設,強化大型先進救援裝備、應急物資和緊急運輸、應急通信能力儲備。建立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