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網絡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6-05-12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
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三〔2013〕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實行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是提高生產本質安全程度,提升生產效率,實現行業安全、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近年來,各地區高度重視并積極推動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區在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推廣應用過程中,相繼出現了因機械設備安全性能不過關、安全措施不到位、作業操作不規范、安全管理不嚴格等引發的事故。為進一步推動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工作,切實加強機械設備推廣應用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并積極推動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工作
各地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樹立科技強安的理念,積極推進煙花爆竹生產科技進步,堅定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發展方向,通過實行生產機械化,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努力實現人藥隔離操作,減少危險工序現場作業人員,降低事故傷害。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加強對推動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本地區實施生產機械化工作計劃,對經過技術鑒定和安全論證的成熟機械設備,要加快推廣;對在規定時限內未實現機械化生產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頓直至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二、做好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的技術鑒定和安全論證
省級安全監管局要鼓勵、支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及相關企事業單位開展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的研究開發。要積極配合科技部門對新研發的機械設備及時進行科技成果技術鑒定,并在正式推廣應用前,組織相關專家對機械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論證。機械設備改進升級、改型換代后,要再次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安全論證。要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引進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凡未通過省級以上科技部門科技成果技術鑒定,以及經安全論證存在嚴重缺陷和事故隱患的涉藥機械設備,不得在煙花爆竹行業進行推廣應用;凡未形成完善的企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說明書的機械設備,不得在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投入使用。
三、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機械配套基礎設施的安全審查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引進機械化生產設備,必須進行相應的生產工藝和基礎設施改造。要加強建設項目設計和施工質量管理,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建設項目設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房建筑結構符合規范要求。要認真組織好試生產 工作,確保機械設備運轉流暢、安全裝置切實有效、作業人員操作熟練后,才能進行正式生產。相關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4號)以及《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等有關規定,認真組織相關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未進行相應的工藝和基礎設施改造,或者未辦理相關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手續,以及煙花爆竹機械化生產場所安全距離、防護屏障、電氣設施、定員定量等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的,要立即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罰款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處罰。
四、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針對機械化生產特點,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切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操作技能。要重點加強對涉藥機械設備使用的安全管理,嚴防超定員、超藥量和違規作業等行為,嚴禁隨意改動工藝流程、運行環境、電氣線路、工房結構以及防火、防爆、防靜電等配套安全設施。要定期停機檢查機械設備運行狀況和作業環境,及時進行維護保養,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嚴防生產現場粉塵積聚和監控、報警設施失靈等問題。要建立完善的機械設備檢維修審批制度和相關記錄檔案,在檢維修作業前必須認真清理機械設備內部殘余藥物和現場粉塵,嚴格控制檢維修作業現場人員數量,嚴禁在機械設備帶藥和運轉期間進行檢維修作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作業現場。機械設備制造企業要做好售出機械設備的安裝調試、技術指導、檢修維護等售后服務工作,積極協助使用企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培訓相關作業人員。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涉藥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督促企業強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