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切實加強夏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作者:CCSA發布機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發布日期:2016-05-1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近期,遼寧、山東、黑龍江、上海等地先后發生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6·2”閃爆、大連克諾爾清洗防腐工程有限公司“6·15”爆炸、濰坊祥維斯化學品有限公司臨朐分公司“6·19”火災、哈爾濱市昊洋耐火保溫材料有限公司“6·21”苯酚罐體爆裂、上海華誼丙烯酸有限公司“6·23”爆燃和上海盛瀛化工有限公司“6·24”爆燃等涉及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爆炸火災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6人受傷。6月21日,江西省撫州市金山出口煙花制造有限公司因強雷電引發藥物和成品總倉庫、藥物中轉庫相繼發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45人受傷(其中6人重傷),全廠工(庫)房嚴重損毀。上述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社會影響重大,安全生產形勢嚴峻。
目前正值夏季,高溫、暴雨、雷電天氣多,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多,風險大,容易引發危化品和煙花爆竹事故,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完善制度、強化責任、加強管理、嚴格監管,把危化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有效防范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現就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切實強化夏季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
化工等危化品企業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夏季安全生產工作。一要加強對直接作業環節的管理,尤其要加強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特殊作業的管理,堅決杜絕“三違”行為。二要做好生產裝置、設備和安全設施的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溫工作,確保設施設備完好和正常運行,防止高溫天氣和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三要加強對危化品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認真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危化品儲罐應加強溫度、壓力監控,確保冷卻噴淋裝置及報警裝置完好;庫房應確保通風、降溫設施完好,化學品規范存放,嚴格控制存放數量。四要嚴格執行企業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值班制度,加強夜班及節假日安全管理,嚴格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要合理組織生產,嚴禁超負荷生產;嚴禁未經安全可靠性論證,隨意調整配方進行試驗性生產。
二、全面落實夏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一是煙花爆竹企業要認真吸取江西撫州“6·21”事故教訓,立即排查防雷、防火、防爆、防靜電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獨立設置滿足生產需要的藥物和成品總倉庫,以及工、庫房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二是煙花爆竹產區省級安全監管局要會同氣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明確提出煙花爆竹企業夏季統一停產時間和相關要求。三是煙花爆竹企業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嚴格執行高溫、雷雨等惡劣天氣停產規定及相關要求。停產期間要將工房剩余藥物、半成品清理入庫,妥善保存或處置庫存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藥物等原材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倉庫漏雨、庫存物品受潮等問題。要做好值班守護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品儲存區域,嚴防黑火藥、煙火藥等危險原材料丟失、被盜。四是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強化夏季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加強對高溫、雷雨天氣停產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違規生產行為堅決嚴肅查處。
三、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危化品從業單位、煙花爆竹企業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工作部署,開展徹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要針對夏季安全生產特點,突出檢查危化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夏季“四防”工作是否到位,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危化品領域要突出加強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的安全檢查;要進一步加大危化品使用單位的安全檢查力度,重點開展針對涉及光氣、氯氣(液氯)、氨氣(液氨)、硫化氫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使用單位的執法檢查。煙花爆竹行業要重點檢查企業是否認真落實新修訂的《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2009)、《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2012)等標準,嚴格規范安全生產許可條件。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實行“零容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徹底治理消除隱患,整改落實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
此外,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落實煙花爆竹產業規劃,深入開展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大企業整頓關閉力度,對不符合標準規范規定和存在隱患不能整改的企業,堅決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大幅度壓減生產企業數量。
請將本通知精神迅速傳達至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涉及危化品的單位和煙花爆竹企業,并督促做好有關要求的貫徹落實工作。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于2013年9月25日前將本通知要求落實情況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