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煙花爆竹從業行為的提醒告知書
作者:白松元發布機構:中國煙花爆竹協會發布日期:2022-01-25
春節臨近,煙花爆竹供銷兩旺,部分企業存在在倉庫集中分裝、通過快遞渠道夾帶運輸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給社會公共安全帶來了嚴重的事故隱患。為規范煙花爆竹從業行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實保障廣大從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現就有關安全從業要求提醒告知如下:煙花爆竹釘箱、分箱、成箱屬于生產行為,應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禁止無證生產煙花爆竹。應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3號)規定,使用全國統一的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如實登記煙花爆竹流向,并在運輸包裝上張貼流向登記標簽。應按照《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 11652-2012)要求組織生產,禁止分包轉包、“四超兩改”(超范圍、超人員、超藥量、超能力和改變工房用途、改變工藝流程)行為。應按照《煙花爆竹 安全與質量》(GB 10631-2013)規定,在煙花爆竹產品上用綠色字體注明“個人燃放類”或用紅色字體注明“專業燃放類”標識,禁止生產銷售規格、結構、藥量、燃放形式等超標違禁的產品,嚴禁將專業燃放類產品標識為個人燃放類產品。應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要求,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向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采購煙花爆竹產品,禁止無證批發煙花爆竹,禁止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禁止向煙花爆竹零售單位銷售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應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程序,查驗流向登記標簽,在產品入庫和出庫時登記錄入信息系統。應按照《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要求,在庫房內整箱(件)出入煙花爆竹,禁止在庫房內進行釘箱、分箱、成箱等生產作業。應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要求,依法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向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按規定要求儲存,禁止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禁止非法采購煙花爆竹,禁止在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的區域儲存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專業燃放類的煙花爆竹。應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要求,依法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禁止無證運輸煙花爆竹產品,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產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產品,禁止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產品。個人僅能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 安全與質量》(GB 10631-2013)規定的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禁止購買和燃放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各單位應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當地政府禁限放規定,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按照產品燃放說明進行燃放,禁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中國煙花爆竹協會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