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
作者:本站發布機構:本站發布日期:2019-11-19
文章來源:福建省煙花爆竹行業協會
15日上午,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進行專題新聞發布。這是我市首部煙花爆竹管理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融入了2007年以來我市煙花爆竹“禁放改限放”工作的實踐經驗,更貼合當前我市的城市定位和人民群眾對安全環保的需求,對有效防范因煙花爆竹違規燃放引起的環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守護好“福州藍”城市名片具有重要意義。
會上,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林穎宣讀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的決定》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的公告》。
市政府副秘書長吳德泉表示,《辦法》對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體制機制、工作路徑作進一步具體規范,并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下一步,市政府將深入開展宣傳動員,明確責任分工,定人定崗定責,在全市上下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聯動、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確保《辦法》順利實施。
市人大常委會陳春光副主任對《辦法》的出臺的背景與意義、主要內容進行解讀并對辦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陳春光強調,《辦法》的實施涉及多部門、全社會,需要多方協力合作,才能讓《辦法》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為、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減少安全事故作出新的貢獻。全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在認真學習領會的基礎上,廣泛深入宣傳《辦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辦法》規定的職責要求,各司其職,建立綜合管理協調機制,確保《辦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落到實處;各級人大要強化法規監督工作,打好監督“組合拳”,推動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市人大常委會駐會委員,市人大法制委委員,社會委委員,市人大常委會各委、辦、室領導,市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委、民政局、房管局、供銷社負責人,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出席新聞發布會。福州日報、福州晚報、福州電視臺、福州人民廣播電臺、福州新聞網等媒體記者參加了新聞發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