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舉行發布會
作者:本站發布機構:本站發布日期:2019-08-28
應急管理部
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
技術服務規范》舉行發布會
文章來源:花炮網
應急管理部于8月27日(周二)上午10時,在部機關415會議室(西城區廣安門南街70號)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應急管理部規劃財務司一級巡視員王士杰、辦公廳副主任李豪文、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鄔燕云、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責任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軍全面解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并答記者問。
申展利: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應急管理部新聞發布會。應急管理部近日出臺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這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
今天我們邀請到應急管理部規劃財務司一級巡視員王士杰先生、辦公廳副主任李豪文先生、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鄔燕云先生、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責任風險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軍先生,請他們為大家介紹《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相關情況,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下面首先請規劃財務司一級巡視員王士杰先生介紹情況。
王士杰:
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謝大家的支持。下面,我就制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有關情況作如下介紹。
制定實施《規范》主要基于三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需要。2016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在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功能。為此,國家三部門(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原保監會、財政部)于2017年聯合印發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應急管理部及時將《規范》以行業強制性標準發布實施,確保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及時落地見效。二是發揮安責險事故預防功能的需要。安責險的首要功能是事故預防,即要突出一個“安”字,充分發揮安責險防控風險的作用,實現安保互動,有效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這是實施安責險制度的根本目的。因此,在要求企業投保的同時,必須對保險機構的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提出強制性規范要求,使之與強制企業投保相對應。三是提高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能力水平的需要。近些年,北京、山東、廣東、湖南、湖北、江西、江蘇、浙江、四川、貴州、山西、海南、寧夏、重慶等地區在推進實施安責險、建立完善規章制度、規范事故預防服務、建立安保互動機制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積累了很多成功經驗。特別是在強化事故預防服務方面,探索形成了財政補貼推動的“山東模式”、實現行業領域全覆蓋的“北京模式”、政府組織實施的“湖南模式”、部門合力推動的“湖北模式”、安責險+科技+服務的“浙江嘉興模式”、為企業提供第三方貼心技術服務的“廣東佛山模式”等等,并為企業提供千倍以上的風險保障。
但各地區、各保險公司之間發展不平衡,有的缺乏制度設計,將安責險簡單地理解為一般意義上的保險,預防服務的功能發揮不充分;有的注重收取保費,在開展風險評估和聘請技術機構為企業服務方面辦法不多,甚至基本沒有服務;有的不知如何開展、怎樣開展預防服務,對安全生產的推動作用不強,等等。針對這些問題都亟需對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工作進行規范引導,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確保安責險制度發揮應有作用。
為做好《規范》起草工作,去年以來應急管理部組建了由中國企業聯合會牽頭,相關保險機構、投保企業、科研院所和地方應急管理部門組成的標準編制組,組織開展了大量座談研討、數據調查、案例研究等工作,在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召開專家審查會的基礎上,經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委員會進行技術審查,應急管理部有關業務司局進行業務審查和合規審查,報請應急管理部領導批準同意后以安全生產行業強制性標準發布實施。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了服務的強制性原則,規定保險機構應按照合同約定為投保單位提供服務,不應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服務義務,且不應向投保單位另行收取費用。同時,要求投保單位主動配合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服務。
二是細化了7類服務項目,保險機構應根據投保單位需求,從中選擇確定具體服務內容。
三是明確了服務的4種形式,保險機構可依靠自身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聘請外部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委托保險經紀機構開展服務。
四是對保險機構制定服務方案、開展服務、回訪和確認、投訴處理等關鍵服務環節提出具體要求。
五是明確保險機構要建立專門臺賬,據實列支服務費用,滿足事故預防工作需要,并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監督。
六是明確每年保險機構要對服務的質量和效果進行一次自評或第三方評估,并向政府相關部門上報評估報告,向社會公開評估結果。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記者提問。謝謝。
申展利:
謝謝王士杰巡視員的介紹,下面進入提問環節,請大家舉手示意,提問前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
在應急管理標準體系中此次發布的《規范》屬于哪一類標準,對于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有何種規范作用?
鄔燕云:
機構改革以后,為了加強應急管理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根據《標準化法》,應急管理部制定了《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按照這個《辦法》規定,這里面包括幾個方面:
就層級來講,應急管理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還有企業標準。
從類別來講,一是安全生產標準,二是消防救援標準,三是減災救災與綜合性應急管理標準。
從屬性上分為兩類: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是依法應該執行,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范,所有企業、所有人員,標準一旦發布以后都要執行。
這次頒布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就是安全生產行業強制性標準,目的是指導保險機構如何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進行制度上、程序性的規范,保證建立一種機制和體系,最終目的是解決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的問題。目前重點解決的是保險機構在事故預防服務當中不作為、不規范、效果不明顯等問題。另一方面也是保證投保單位交了錢,就能夠得到合理合規的服務來達到預防事故的目的。
在安責險出來之前實際上已經有一些其他的保險,比如工傷險和其他商業性保險,安責險和其他險有什么區別?它們有沒有重合或者之間如何進行銜接的?
申展利:
這個問題請王建軍主任回答。
王建軍:
謝謝記者提問。這個問題事實上是兩個部分,第一是有何區別?第二是如何進行銜接和規范。
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在強制實施安責險之前,很多生產經營單位都投保了工傷保險、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意外傷害險等險種,這些險種與安責險的保障范圍有重復和交叉,但安責險與它們是明顯不同的險種。在政策上,安責險是一種帶有公益性質的強制性商業保險,八大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投保,同時在保險費率、保險條款、預防服務等方面必須加以嚴格規范。在功能上,安責險的保障范圍不僅包括企業從業人員,還包括第三者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相關救援救護、事故鑒定和法律訴訟等費用。最重要的是安責險具有事故預防功能,保險機構必須為投保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幫助企業查找風險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從而有效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與安責險相比,工傷保險是一種強制性的社會保險,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意外傷害險等是普通的商業保險,保障范圍均不及安責險,并且缺乏事故預防功能。總之,安責險與工傷保險及其他相關險種相比,覆蓋群體范圍更廣、保障更加充分、賠償更加及時、預防服務更加到位。
第二個問題。關于安責險與工傷保險的銜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投保單位按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請求的經濟賠償,不影響其從業人員依法請求工傷保險賠償的權利。第十七條規定的30萬元最低賠償金額,也是充分考慮當前從業人員傷亡賠償標準和工傷保險的賠償額度確定的。關于安責險與相關商業險種的銜接,《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已投保的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其他險種,應當增加或將其調整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增強事故預防功能。將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的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等險種調整為安責險,需要保險機構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做好安責險方案設計,充分體現安責險相對于其他商業保險在保障范圍、價格、服務等方面的優勢,使安責險完全覆蓋公眾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等功能,一站式解決企業需求并避免增加成本。二是要切實做好事故預防服務,真正推動投保企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降低事故風險,使其認可服務質量、看到服務效果。謝謝。
我們發現在介紹背景的時候提到在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責險,能否進一步介紹一下為何有此規定?
申展利:
這個問題請李豪文副主任回答。
李豪文:
感謝記者朋友的提問。
大家看到我們出臺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明確了在八大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一個原因,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提出了要求,這是中央的決策部署。為什么中央在諸多行業領域單單挑出這八個行業領域呢?主要是科學總結了2006年國家在八大行業領域實施安責險試點的基礎上進行的總結,作出的科學判斷,制定的制度性措施。
第二個原因,是遏制事故的需要。通過分析,目前幾乎100%的特別重大事故、95%的重大事故、85%的較大事故都集中在這八個行業領域當中。因此,我們要通過強制實施安責險,發揮保險機構的事故預防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這八大行業領域的安全風險,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第三個原因,是有效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需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不僅要加強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更重要的是發揮社會機構的作用,建立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為紐帶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機制。這是我們在八大行業領域當中首先推行安責險的一個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集中社會力量,發揮社會專業機構作用,共同推進安全生產工作。
在這八大行業領域當中,實際上各個地方也不一樣。之所以選擇這八大行業領域,是從全國角度出發的,但不同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有不同的特點。比如廣東就沒有煤礦,北京只有一個煤礦。各地區在確定安責險實施范圍時,要與本地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剛才王士杰主任提到北京,針對第三產業發達、而第二產業幾乎很少的實際情況,不僅僅在八大行業領域當中強制實施安責險,而且已經覆蓋到了所有的行業領域,效果非常突出。但是,多數地區這八大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比較集中,所以首先要確保安責險在這八大行業領域的強制實施。
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兩點。第一,這八大行業領域首先要確保一個不能少。這是中央的決策部署,這也是我們強制性標準所包含的要求。第二,要注意制度的銜接。所謂制度銜接,就是安責險制度建立之前已經有諸多商業險種,這些險種如果沒有事故預防功能,就要向具有事故預防功能的安責險來靠攏,用安責險代替,這也是為企業減負的需要。標準也好、制度也好,制定過程中已經充分考慮到企業的不容易。希望通過新聞媒體朋友的宣傳,使廣大企業、使社會有關方面充分理解這一點,不能把著老險種、老制度不放。不能光讓企業交保費不給企業服務,這方面企業是弱勢群體,希望通過部門監管,通過廣大媒體朋友的呼吁,能讓各方面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逐步由老制度、老險種向具備事故預防功能的安責險過度,這也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一個有效措施。
如果一旦強制實施以后,現在企業和保險公司比較關心的是一旦投保了安責險,企業出了安全責任事故以后,這個責任如何劃分?規范中是怎么規定的?
申展利:
這個問題請王建軍主任回答。
王建軍:
在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過程中,保險公司和投保單位之間是委托關系。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技術、管理服務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因此,生產經營單位始終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主體責任,保險機構則對事故預防技術服務的質量負責。如果投保單位在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責任仍然由投保單位承擔。
同時,《安全生產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如果由于保險機構在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過程中主觀故意弄虛作假,導致投保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也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因此,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謝謝。
保險機構如何結合投保單位需求來確定具體的服務項目?保險公司應該如何選擇合適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或人員?能否介紹一些具體的案例。
申展利:
這個問題請李豪文副主任回答。
李豪文:
大家注意到《規范》當中明確了七個方面的服務內容,既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核心,又是《規范》的根本。也就是說我們建立安責險制度,必須要把事故預防服務突出出來。如果喪失了服務這個根本,就沒有必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這是需要把握的核心點。
至于為什么選擇這七個方面?是在分析了目前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實際需要,同時也考慮了保險公司的服務能力,所以是兼顧兩方面提出的。那么是不是這七個方面要百分之百做到呢?也不一定。這七個方面是具有廣泛性指導意義的,因為安全生產涉及的行業領域不一樣,既有行業差異性又有企業的區別性,即使同一行業不同企業的需求也不一樣,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在開展事故預防服務過程中,根據風險評估發現的問題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另一方面,企業要結合實際需要,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弱項、短板提出來,尋求保險公司的支持,雙方達成一致,在保險合同中加以明確,進行約束規范,使保險公司更加科學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預防服務工作。
那么保險公司如何選擇技術服務機構呢?實事求是講,保險公司的強項是怎么核算保費、怎么算財務賬。在選擇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上并不是強項,但是這個制度和標準當中又需要我們做。那怎么辦呢?
第一,要眼睛向內,練好內功,解決不會選的問題。比如在國外,一家100多人的保險公司,就會有20名左右的安全工程師團隊為保險公司服務,幫助保險公司選擇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來提供支撐。比如投保的是化工企業,社會上到底有哪些化工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力量強,保險公司的技術團隊就要進行分析,提出選擇條件或者范圍。這個團隊并不是要到企業去評估風險在哪里、隱患在哪里,它的主要作用是幫助保險公司選擇技術力量更強的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來為保險公司提供支撐。
第二,要善借外力,解決能力不足的問題。保險公司在開展事故預防服務的過程中,怎么解決專業性的問題?比如學化工的不一定懂煤礦,這就是體現了安全生產工作的專業性特點。在這個方面保險公司不具備這個專業能力,怎么辦?就要善借外力。保險公司要從收取的保費當中拿出一定數額的資金為企業搞預防服務,也就是說,安責險收取的保費來自于企業,也要用之于企業,用于幫助企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保險公司不會做,就找第三方機構,費用就從收取的保費中支出。在這方面要發揮保險公司會算賬的作用,比如今年收了1000萬元的保費,就要投入100萬元為企業開展事故預防服務。為什么強調安責險是公益性的商業保險?就是因為安責險既要兼顧經濟效益,更要兼顧社會效益,通過我們保險公司會算賬的業務員,算多少賬、花多少錢、選什么樣的專業技術機構來為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這個賬我們保險公司要好好算一算,千萬別走到另一條路,只注重經濟效益,光收保費不服務或者多收保費少服務,那就麻煩了,那就不是我們建立安責險制度的初衷。如果是這樣,我們就要按照強制性標準來進行監督、嚴格執法。謝謝。
保險機構在開展事故預防服務時,如果投保單位不認可、不配合怎么辦?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過程中,如果出現安全事故隱患,保險機構和投保單位應該如何處理?
申展利:
這個問題請鄔燕云副司長回答。
鄔燕云:
記者提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不認可,不配合怎么辦。首先,《規范》中規定,保險機構為投保單位提供技術服務時,投保單位應該主動配合。第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中也規定,保險機構提供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時,投保單位也要配合。至于投保企業不認可、不配合,我想可能是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投保單位擔心保險機構在服務過程中,發現了重大隱患,是不是要告訴應急管理部門或者相關部門。二是對保險公司的服務水平、服務效果不太認同。從政府部門來講,在得到這些隱患信息以后,可能要來企業監督檢查,但并不是處罰。從投保單位來講,要反過來思維,保險公司服務目的就是幫助企業查出問題隱患,指出以后就要改正,如果不改,政府部門就可能進行處罰,也可能要出大事故。這樣理解,企業就容易配合了。對于不認可服務水平、服務效果的,保險機構也要加大宣傳,給投保單位提供服務是為企業好,幫你把問題查出來,從而進行整改。這樣投保單位也就會積極配合,把隱患整改掉,從而避免發生事故。當然還有一個可能,對保險公司的服務不認可,說明專業水平低,那我找一個水平高的來,讓專業的機構干專業的事兒。安責險制度不是我們國家特有的,很多發達國家、尤其是德國是做的最好的,他們有很多保險機構為企業提供服務,技術力量強,服務水平高,企業都十分認可。
第二個問題,發現隱患怎么處理?《規范》中規定,保險機構發現問題以后,應及時告知投保單位,投保單位要主動改正違法行為、主動消除隱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中規定,保險機構在風險辨識評估、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發現隱患,投保單位要及時整改。同時還規定投保單位如果拒不整改,那么對不起,下一年度就提高保費,同時把你的違法情況告訴政府相關部門來查你、罰你。
因此,作為保險機構,就要認真查,查了以后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投保單位整改。特別是重大的隱患,容易群死群傷的,有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的,保險機構還有義務督促投保單位改正,因為這容易出大事兒。很多八大行業領域事故就是重大隱患引發的,所以保險機構有這個義務。另一方面,保險機構把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指出來了,投保單位就要認真整改,隱患不消除,事故就不可能絕。要是保險公司指出的問題企業不認可,你說是,我說不是,怎么辦?那大家就協商,按照標準要求、按照規范要求來辦,或者請專家學者來共同討論確定。確定以后,作為投保單位,就要認真對待、認真消除。最終目的非常清楚,那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防止事故發生。《安全生產法》也好,相關法律法規也好,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內因和外因一定要弄清楚。保險公司是外因,企業是內因。保險公司指出問題以后,企業認真消除了,就不會出事。沒有整改出了事,企業是主體責任單位,保險機構只是服務單位。
請問對于沒有按照規范開展技術服務的保險機構有何處理措施?如何有效加強保險公司開展技術預防服務的監督?謝謝。
申展利:
這個問題請王士杰巡視員回答。
王士杰:
首先關于如何監督的問題。《規范》是強制性標準,保險機構必須按照標準要求開展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工作。《規范》規定:保險機構應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銀行保險監管機構和相關部門上報年度評估報告,向社會公布年度評估結果,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由此,對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進行監督有四種方式。一是通過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監督,這是一個專門的平臺;二是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事故預防服務情況開展評估;三是結合企業調查問詢,對保險機構上報的年度評估報告進行比對,是否存在弄虛作假問題;四是按照法定職責直接對保險機構或投保企業進行監管檢查。需要進一步強調的是,安責險信息化平臺是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安責險監管特別是事故預防服務監管的有力手段。因此,這個平臺一定要設在應急管理部門或應急管理部門能夠控制得了的單位,防止監管失控,服務流于形式。下一步,我們將在總結一些地區好的經驗做法基礎上,以事故預防服務動態監管為重點,研究制定安責險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的標準規范,作為安責險配套標準,加強對各地區的安責險信息化工作的指導。
關于如何處理的問題,相關部門可以首先提出整改要求,對于拒不整改的,根據嚴重程度依次有四種處理措施:一是將違反《規范》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曝光;二是將保險機構移除本地區安責險共保體,取消其競標或準入資格;三是將其納入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四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謝謝。
作為保險機構他們在實施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方面有什么優勢?他們應該發揮什么樣的作用?
申展利:
這個問題請王建軍主任回答。
王建軍:
謝謝記者。剛才問的這個問題也是兩個問題,這也是投保企業比較關心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優勢,保險機構的優勢體現在:
第一,作為政府和企業之外的獨立第三方,保險機構或其委托的技術服務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既不涉及政府的行政執法,也不涉及企業內部的績效考核,可以站在中立、公正的角度發現更多的問題和隱患。
第二,目前開展安責險業務的保險機構基本上都是全國性的大型保險公司,他們可以整合一個地區乃至全國的事故預防服務費用,從而形成規模效應,降低服務成本,以更低的價格購買更好的服務。打個比方,我們有些微型企業每年安責險保費也就幾百元。剛才李豪文副主任說到北京,所有行業都推行了安責險。我們在征求企業和保險機構意見時就聽到這樣一些案例,很多企業安責險保費就是幾百塊錢,企業拿著這些錢是肯定買不到任何安全生產技術服務的。而保險機構通過統籌使用多家企業的保費,可以為企業提供安全教育培訓、風險預警信息提示,以及隱患排查等服務。
第三,通過實施安責險,可以建立保險機構和技術服務機構的事故預防合作機制,逐步完善以保險機構為平臺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鏈條,實現保險機構、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和企業多方共建共治、共贏共享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第二個問題,保險中介機構在事故預防中能夠發揮什么作用。保險中介機構是推動安責險發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國很多地區的應急管理部門在組織開展安責險統保業務的過程中,都引入了保險經紀公司,提供業務咨詢、產品銷售、風險評估、方案擬定,包括選擇共保體、辦理投保手續等保險經紀服務。有的保險機構還聘請保險公估公司開展風險評估、損失鑒定等業務活動。在安責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中,保險中介機構特別是保險經紀公司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他們既可以作為組織協調者,代表保險機構和投保單位,從市場上選擇合適的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或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又可以作為實施者,受保險機構委托,依靠自身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為投保單位提供服務。這其中,需要保險中介機構提高自身公信力和專業能力,贏得市場認可和保險機構及投保企業的信賴,這是前提和基礎。謝謝。
請問應急管理部如何從法治層面推進安責險的實施。
申展利:
請鄔燕云副司長回答。
鄔燕云:
2016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已經明確這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必須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根據這個文件,2017年,原安監總局、原保監會、財政部出臺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2014年在修訂《安全生產法》的時候,在原國務院法制辦和全國人大,我們就討論過要不要在法律中明確強制實施安責險。但后來覺得,從風險抵押金過度到安責險,還是應該試一試再說,法律層面是比較嚴肅的。2017年中央改革意見出臺以后,經過這幾年試點,社會上都比較認可,也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因此這一次修法當中,我們想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法律中進行明確規定,把好經驗好做法提升到法律層面。因此這一次重新修訂《安全生產法》時,提出在八大行業領域強制施行安責險,同時還規定了法律責任。現在應急管理部已將安法修正案報送司法部,司法部經過討論后,下一步還要報全國人大審議。《安全生產法》修訂是十三屆人大的一類立法項目,是必須要完成的。
下一步,我們將配合司法部、全國人大從法律層面解決這些問題。目前,從制度也好、法律也好,我們已經從頂層設計來進行構思了。《規范》也出來了,這項工作能不能推好,就是市場認同、企業配合的問題。歸根到底,是保險機構如何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因為投保單位在保險機構花錢了,就要有效果。希望《規范》出臺以后,保險機構切實從企業利益、群眾利益出發,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幫助企業提高事前預防效果,通過教育培訓、風險辨識評估、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標準化、新技術裝備使用等等技術服務幫助企業提高事故預防能力,筑牢“兩道防線”,把風險管控住、把隱患排查治理住,把我們國家的安全生產工作搞得更好。
申展利:
由于時間關系,今天發布會到此結束。今天發布會的主題專業性比較強,如果哪位記者還有需要進一步了解的情況,可以會后和我們聯系,我們給大家作出進一步的解釋和解讀。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來源:中國網、應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