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2016年10月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
作者:本站發布機構:本站發布日期:2017-09-30
2010至2016年的十月份,全國共發生煙花爆竹生產事故54起、死亡92人。其中:較大事故9起、死亡39人。
①2016年10月,發生事故3起、死亡2人。
②2015年10月,發生事故8起、死亡9人。
③2014年10月,發生事故8起、死亡18人。
其中:較大事故2起、死亡10人(貴州遵義市湄潭縣湄江鎮“10·6”事故、江西萍鄉市湘東區金魚出口鞭炮廠“10·28”事故)。
④2013年10月,發生事故6起、死亡12人。
其中:較大事故2起、死亡7人(河南駐馬店市平輿縣十字路鄉“10·2”事故、湖南長沙市瀏陽市建海出口煙花制造有限公司“10·14”事故)。
⑤2012年10月,發生事故6起、死亡7人。
⑥2011年10月,發生事故10起、死亡22人。
其中:較大事故2起、死亡12人(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平樂縣“10·2”事故、湖南衡陽市耒陽市“10·21”事故)。
⑦2010年10月,發生事故13起、死亡22人。
其中:較大事故3起,死亡10人(江西撫州市東鄉縣鑫彬引線廠“10·18”事故、重慶縣梁平縣屏錦鎮萬發煙花爆竹有限公司“10·17”、四川達州市萬源市草壩鎮興發鞭炮廠“10·16”事故)。
事故分析示意圖
2014年江西萍鄉市湘東區
金魚出口鞭炮廠“10·28”較大事故案例分析
2014年10月27日,企業辦公樓發生爆炸,因企業為避免原材料被盜,每次進原材料時都將其存放在雜屋間內,三種原材料相互間隔約7厘米,雜屋間還依次放了20多卷玻璃紙,兩堆膠紙,20多個掃帚,4箱引線。
雜物間外的明火進入雜物間內,引燃房間內的易燃易爆物,繼而燒壞裝有相鄰堆放高氯酸鉀和鋁銀粉的編織袋,使高氯酸鉀和鋁銀粉從編織袋中散出、混合,形成爆炸物系,導致爆炸發生,辦公樓部分坍塌,三名人員被困樓內?,F場傷亡人員搜尋工作結束。事故造成三名人員死亡。
依照有關規定,對13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其中:1名責任人列入市安委會的黑名單,終生禁止其從事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安全管理工作,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10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人列入市安委會的黑名單,終生禁止其在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擔任法人代表和從事管理工作。
依法對湘東區金魚出口鞭炮廠給予30萬元的經濟處罰,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責成湘東區人民政府依法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