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 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鳳林出口花炮廠 “9?22”較大爆炸事故的通報
作者:本站發布機構:本站發布日期:2017-09-29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
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鳳林出口花炮廠
“9?22”較大爆炸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三〔2017〕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21時20分左右,位于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金山鎮的鳳林出口花炮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據初步調查,9月12日,當地安全監管部門檢查該企業時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立即責令限期整改;9月22日上午,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復查時發現有關安全隱患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責令該企業停產,并張貼了封條;當晚,該企業不顧停產指令,擅自拆啟封條,違法組織生產。經現場勘查和初步分析,該企業違規使用混裝藥封口一體機進行組合煙花內筒二次裝藥,在調試或維修設備時,混裝藥部位首先發生爆炸,隨后引起收餅部位爆炸,現場7人(5名操作工、1名門衛和企業實際控制人)全部當場死亡。該企業生產的組合煙花(俗稱開天雷)內筒所裝藥物全部為開包藥(爆炸藥),藥量嚴重超標,超過國家標準規定最大含藥量近3倍,且生產作業現場超員超量。事故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領導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地區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抓早抓實,堅決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這起事故發生在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期間,企業不顧停產指令,拆封違法生產,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該起事故已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提級調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掛牌督辦。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違法違規生產行為,有效防范類似事故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監管執法。當前,黨的十九大即將召開,又恰逢高溫季節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復產至生產銷售旺季的過渡期,做好這一時期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當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特殊重要意義,以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抓實抓好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密切結合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認真全面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7〕72號)要求,切實強化責令停產、停產整改、許可證過期以及關閉退出企業的安全監管,做到責任到人、措施有效、執法有力、監管到位,確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加強監督檢查巡查,采取斷電、上鎖等強制措施和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確保停產和關閉措施落實到位,嚴防企業以明停暗開、夜間生產等形式違法生產。要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對不顧停產指令違法組織生產的,要依法嚴厲懲處并實施聯合懲戒;對企業負責人等有關責任人員除給予行政處罰、納入“黑名單”外,構成治安管理行為和刑事犯罪的,還要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機關嚴肅追責。
二、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使用的安全管理。各地區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3〕21號)有關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安全論證、配套設施安全審查、使用環節安全監管等要求,對未通過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安全論證、未形成完善的企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說明書的涉藥機械設備及配套工房等安全設施沒有經過正規設計、安全審查的,一律不得在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立即停用拆除。嚴禁隨意改動工藝流程、運行環境、電氣線路、工房結構以及防火、防爆、防靜電等配套安全設施。對擅自改變涉藥機械設備設計用途、結構和生產工藝流程、額定速率以及違規進行檢維修作業的,要堅決制止并依法嚴肅查處;對涉藥機械設備配套工房、安全防護屏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須進行停產改造或重建。
三、嚴格監督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按照許可范圍組織生產。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在許可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煙花爆竹產品的消費類別、產品級別、產品類別、規格、藥量等,必須符合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嚴禁生產經營“開天雷”“地雷”“魚雷”“魚炮”“拉炮”“摔炮”“砸炮”“擊發帽”等超規格、超藥量的違禁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嚴厲查處煙花爆竹企業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行為,并積極會同公安、質檢、工商、市場監管等部門嚴格加強對煙花爆竹產品規格、藥量等的監督,立即全面排查并依法查處取締生產經營超規格、超藥量煙花爆竹或者違禁品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嚴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復產驗收和日常安全監管。各地區要嚴格把住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復產驗收關,細化復產標準,明確驗收程序,落實工作責任,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一律不予通過驗收,嚴防企業“帶病”復產。要對復產企業再開展一次全面復查,對檢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堅決停產整改。要切實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禁分包轉包和“四超二改”(超許可范圍、超人員、超藥量、超能力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改變工藝流程)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對復產驗收工作不認真、監督檢查走過場、該執法不執法、該處罰不處罰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五、持續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會同公安等部門加強聯合執法、跨地區聯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要求,加大刑事責任追究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嚴防各類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積極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為黨的十九大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請將本通報精神迅速傳達至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并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