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聲聲辭舊歲 惹人歡喜惹人憂
作者:王寧發布機構:東北新聞網發布日期:2015-02-04
爆竹聲聲辭舊歲,煙花飛舞迎新年。燃放煙花爆竹已然成為老百姓歡慶春節的傳統習俗,不管是震耳的聲響還是夜空中絢麗的花火,所營造出來的喜氣洋洋的氛圍,總能把年味烘托的濃之又濃。
中國人的爆竹情結由來已久,雖然爆竹文化的最初形成是用于巫術驅逐惡鬼的目的,但慢慢演化成為迎神和辭舊迎新的標志,是民眾喜慶心理的表達,也是世界文明“融合”的大背景下對于中國節日文化特色的堅守。
誠然,煙花爆竹已作為節慶的一部分寄托著人們的情懷。然而,圍繞煙花爆竹的諸多危害,民眾的議論也是不絕于耳。有人甚至稱之為“花錢買污染、買噪音、買災害、買痛苦”。
煙花爆竹對于環境的污染首當其沖。近年來,霧霾天氣不斷侵襲我國多個省市,其切實的危害性已然讓民眾談霾色變,燃放煙花爆竹無疑將會加重空氣的污染程度,而其所產生的煙塵一旦被吸入人體,也將導致人的呼吸系統受損,誘發或加重哮喘、支氣管炎等呼吸道疾病;此外,一些爆炸威力強,持續時間長的鞭炮所產生的巨大聲響,更是一種嚴重的噪聲污染,最為直接的影響就是使人的聽覺感受性降低,聽力下降;至于燃放過后四處散落的鞭炮碎屑,也就成了城市清潔工作的難題,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市容市貌。
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安全問題也不容小視。爆竹燃放不當,難免會炸傷人的手、眼等暴露部位。尤其是少年兒童的安全防范意識低,嬉戲玩耍中往往容易忽視爆炸的威脅。節慶期間,因燃放煙花引起火災的事故時有發生,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難以計數。
煙花爆竹的監管仍存在問題。一些生產商受利益驅使,在沒有取得生產許可的情況下非法生產、儲藏鞭炮,使得一個個小作坊變成了可怕的炸藥庫。非法運輸煙火更是隱患重重,嚴重威脅著公共場所的安全。例如連霍高速大橋事件,由于違規運輸煙花爆竹導致車輛爆炸,引起橋面坍塌,造成多輛車輛墜落,傷亡慘重。眾多事故中,雖然利欲熏心的投機者難辭其咎,但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了相關部門對于煙花爆竹的監管不力。
此外,煙花爆竹在某種程度上助長了封建迷信思想,也是對自然資源和人力物力的一種浪費。鑒于煙花爆竹的諸多危害,我國的許多城市曾經實行了“禁放令”,但是面對其產業分量,面對大量民眾對爆竹所承載的年味兒的留戀與訴求,“禁放令”在現實中遭遇了不少尷尬。或許,簡單的一禁了之并不是當下最恰當的對策,相較之下,“禁改限”則更為可行。
權衡利弊之后,我們能否為我們又愛又恨的煙花爆竹,尋找到合理的出路呢?我認為,首先,應該加大環保型煙花爆竹的研發力度,提倡使用無污染鞭炮或者電子鞭炮,限售非環保型煙花爆竹,減少二氧化硫、粉塵等污染物的釋放;其次,可以由政府主導,在大中城市集中舉辦煙花展,這既能營造節日的喜慶氣氛,滿足民眾觀賞煙火的需求,也能避免個人燃放煙花所帶來的安全問題;再次,要嚴厲打擊不法商家非法生產、儲藏、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遏制住煙火的潛在威脅;同時,也要鼓勵民眾形成科學的、健康的、有益的風俗習慣,建設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生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