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廢止
作者:CFFA發布機構:未知發布日期:2015-07-24
四川新聞網成都7月22日訊(記者 陳淋)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次全體大會舉行。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四川省懲治拐賣、綁架婦女、兒童違法犯罪的規定》、《四川省鼓勵外商投資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條例》三部地方性法規的廢止案。
《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廢止案(草案)》已經2015年4月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通過并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根據立法法和我省立法程序的有關規定,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與省公安廳等部門進行了溝通,并于6月17日召開全體會議,對《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廢止案(草案)》認真進行了審議。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認為,《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自1998年頒布施行以來,對加強城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國家、集體、公民人身財產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特別是2006年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頒布以后,《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中有關監管機制、燃放決定等規定與上位法不一致,已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且《四川省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的主要內容已被上位法涵蓋,無繼續施行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