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對煙花爆竹運輸管控力度,預防煙花爆竹道路交通事故,結合《刑法》、《瀏陽市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記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近日,瀏陽市就查處煙花爆竹道路非法違規運輸行為制定了六條剛性執法標準。
六條剛性執法標準分別針對無《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系非危貨車運輸黑火藥、引火線、單(雙)基粉;系非危貨車運輸花炮成品;系危貨車運輸黑火藥、引火線、單(雙)基粉;系危貨車運輸花炮成品以及有《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系非危貨車運輸黑火藥、引火線、單(雙)基粉;系非危貨車運輸花炮成品六種情況進行了說明。其中,記分最高可達5分。
與此同時,瀏陽市還明確了煙花爆竹等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管職責和責任追究制,要求鄉鎮(街道)、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安監局、質監局、工商局、文體廣電局、郵電局等單位承擔職責范圍內的運輸安全監管職責。實施“誰主管、誰負責”的總體原則,嚴把運輸審核關、路面管控關、動態監管關。對履職不到位的,由市政府、市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實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