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廳向社會發布2015年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提示
作者:CFFA發布機構:黃河新聞網發布日期:2015-02-13
為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燃放事故,山西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向社會發布2015年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提示。
治安總隊提示:為了安全和環保,請您盡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煙花爆竹;當空氣重度污染時請不要燃放煙花爆竹。少燃放一點煙花爆竹,多呼吸幾口新鮮空氣。燃放煙花爆竹時應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請在正規銷售點購買普通消費者可以燃放的C、D級產品,產品包裝箱上應粘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碼》,不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和專業燃放類產品。請不要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時間和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燃放前請認真閱讀煙花爆竹外包裝上標注的《燃放說明》和《安全警示語》,以正確的方法燃放。點燃煙花爆竹后,燃放者應迅速移至安全位置。發生未燃、未響等異常情況時,不要馬上靠近煙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鐘后再去處理。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其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不要在窨井蓋附近燃放,不要醉酒后燃放。燃放煙花爆竹后應及時清掃場地,發現余火應進行潑水滅火處理。
另外,根據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太原市轄城六區范圍內除小店區西溫莊鄉、劉家堡鄉、北格鎮,迎澤區原孟家井鄉轄區(張家河村、孟家井村、捐子村、溝北村、占道村、柳溝村、東祁家山村、西祁家山村、前頭河村),杏花嶺區小返鄉,尖草坪區西墕鄉、馬頭水鄉、柏板鄉、陽曲鎮,萬柏林區王封鄉、原化客頭鄉轄區(化客頭村、大臥龍村、新道村、北頭村、大窊村、白道村、賽莊村、宋家山村、西溝村、化客頭社區),晉源區姚村鎮、晉源街辦、晉祠鎮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