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春節違法放煙花最高將罰款五百元
作者:CFFA發布機構:南方都市報發布日期:2015-01-23
南都訊 記者汪雯 春節若不燃放煙花爆竹,總覺得缺少了點年味。記者昨日從珠海市香洲區了解到,今年主城區設置兩個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點,分別位于香洲區情侶北路海天公園對面和夏灣前河東路靠前山河一側路段,除該兩處設置煙花爆竹銷售點外,香洲轄區內將不設其他合法銷售點。若在禁止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最高將被罰款500元。
可燃放C、D類煙花爆竹
昨日下午,香洲區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會議,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主城區將設2個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點,分別位于香洲區情侶北路海天公園對面情侶路靠海一側路面和夏灣前河東路靠前山河一側路段(港一路和港二路之間)即濱河公園。允許燃放時間為農歷除夕(十九時至次日凌晨一時)、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十九時至二十四時),可燃放C、D類煙花爆竹,但嚴禁燃放孔明燈。其他時間和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違法燃放罰一百到五百元
根據規定,若有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被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其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還將予治安處罰。記者還獲悉,今年春節除了斗門供銷社在兩個指定燃放點設立有銷售點外,香洲轄區內將不設置其他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市民若發現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可撥打電話(0756-2618645)舉報。香洲區將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系列安全宣傳活動。
煙花爆竹四個危險級別
A級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條件下燃放的產品。
B級室外開放空間燃放的產品,距離25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應受到傷害。
C級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5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應受到傷害。對于手持類產品,手持者不應受到傷害。
D級距離產品及其燃放軌跡1米以上的人或財產不應受到傷害。對于手持類產品,手持者不應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