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貢市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作者:CFFA發布機構:華西都市報發布日期:2015-01-19
燃放煙花爆竹迎新春本是傳統習俗,但隨著近年來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問題,是否全面禁止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問題,再次成為焦點。
昨(14)日,記者從自貢市公安局城區煙花爆竹禁放新聞通氣會上獲悉,即日起,自貢城區內將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在禁放區內不予許可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在禁放區內常年經營煙花爆竹的網點要予以取締。
出臺公告 主城區全面禁燃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幾千年來的傳統習俗,已經成為市民表達喜慶心情的重要形式。但燃放煙花爆竹存在空氣噪音、污染,也極易造成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
自貢公安綜合自貢地區實際情況后認為,在城區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一件利大于弊的大好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每年均有提案議案建議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廣大人民群眾也對禁放有新的期待。”自貢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少杰稱,為此,自貢公安出臺了《禁止燃放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告》。
公告中顯示,即日起,自貢主城區(包括自流井、貢井、大安、高新區的部分管轄區域),將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在禁放區內不予許可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在禁放區內常年經營煙花爆竹的網點要予以取締。
據了解,此次發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告,是自貢歷年來發布禁燃覆蓋面積最大的一次。
規定處罰 個人最高可罰款500元
記者從公告中獲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處罰,個人或單位違反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并處以100元至500元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或行政拘留;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監護人未履行監護職責,致使被監護人違反本通告的,責令監護人對被監護人進行教育;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或他人人身傷害的,由監護人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記者從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此次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與往年的不同之處不僅僅在與城區內的全面禁止、覆蓋面積大,此次禁止后,將不再劃分指定地點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在禁止燃放區域內因傳統節日和重大慶典活動確需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大型焰火燃放晚會的,需由自貢市人民政府決定,市公安局通告。觀念更新關注環境 市民呼吁環保過年
“過年不放煙花爆竹沒有年味、不喜慶,放了煙花爆竹又在忌憚安全、環保問題。”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講,又愛又恨的煙花爆竹實在令人頗感矛盾。而更多的市民實則處于“觀望”階段。
匯東區市民嚴先生告訴記者,在他的印象中,從2012年開始,除夕當夜燃放煙花爆竹的人數逐漸少了起來。按照習俗,他象征性的點燃了一串鞭炮。但到了2013年,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已經被大家所重視,“2013年買了鞭炮也出于觀望狀態,沒聽到外面響聲,也就不放鞭炮了。”
嚴先生認為,在過去的2014年,自貢的空氣質量大家有目共睹,此時出臺禁燃的公告,大家應當在民俗和環保、安全之間做權衡,呼吁禁燃煙花,環保過年。
也曾有業內商家指出,加快升級鞭炮環保標準,推動生產者改進工藝,提升鞭炮環保系數,便可最大程度地減少燃放鞭炮對環境的污染。
禁燃區域
自流井區:新街、郭家坳街、五星街、東街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
大安區:龍井街、馬沖口街、大安街、涼高山街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
貢井區:貢井街、筱溪街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
自貢國家高新產業開發區:丹桂街、學苑街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
榮縣、富順縣: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執行
(記者 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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