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作者:CFFA發布機構:太原日報發布日期:2015-01-16
一、太原市轄城六區范圍內除小店區西溫莊鄉、劉家堡鄉、北格鎮,迎澤區原孟家井鄉轄區(張家河村、孟家井村、捐子村、溝北村、占道村、柳溝村、東祁家山村、西祁家山村、前頭河村),杏花嶺區小返鄉,尖草坪區西墕鄉、馬頭水鄉、柏板鄉、陽曲鎮,萬柏林區王封鄉、原化客頭鄉轄區(化客頭村、大臥龍村、新道村、北頭村、大窊村、白道村、賽莊村、宋家山村、西溝村、化客頭社區),晉源區姚村鎮、晉源街辦、晉祠鎮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二、公安、安監、環保、工商等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應依法做好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對在禁放區內違法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嚴格查處,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三、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黨員干部要帶頭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杜絕煙花爆竹燃放,在全市范圍內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節日氛圍。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