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近期3起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較大爆炸事故
作者:CFFA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4-12-15
近期3起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較大爆炸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三〔2014〕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監管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公安局:
2014年10月份以來,貴州、遼寧、河南接連發生3起因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引發的較大爆炸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1人受傷,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10月6日,貴州省遵義市湄潭縣湄江鎮蘭江村村民汪某與其女朋友陳某雇傭5名當地村民,在該村一閑置老房子處非法生產爆竹發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事故發生后,當地嚴格責任追究,對非法生產經營人員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對湄潭縣委、縣政府及遵義市相關部門負責人等33名黨員領導干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11月6日,遼寧省朝陽市北票市五間房鎮劉家溝村村民于某組織其妻、其妹等親屬,租用該村閑置廠房非法生產雙響發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
12月7日,河南省安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莊鎮朱家營村村民朱某在其住宅內非法生產雙響發生爆炸,造成其家庭成員6人死亡、1人受傷。
上述事故的發生,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問題仍很突出,也反映出煙花爆竹“打非”工作仍存在很大漏洞和薄弱環節。對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公安部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分別作出批示,要求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目前,進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堅決防范和遏制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旺季“打非”專項行動。元旦、春節臨近,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旺季“打非”等安全工作,在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制定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打非”工作方案,協同開展排查、執法等相關工作。要采取自我排查、交叉檢查與上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多層次的排查檢查,重點檢查閑置的廠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區域交界地帶、集貿市場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及時發現并查處非法行為。
二、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對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行為或發生事故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根溯源。對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要認真查清藥物來源和產品銷售渠道;對經營非法煙花爆竹的,要深入追查產品來源,查出非法生產窩點;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要同時追究發貨方和托運人的責任。對各環節的非法行為,依法從嚴給予治安管理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或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全面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流向信息化管理規定。生產、批發企業在發貨時必須查驗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必須查驗運輸車輛是否為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車輛號牌與《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上載明的號牌是否一致;必須查驗駕駛員、押運員是否具有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格證明;必須查驗車輛是否懸掛符合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要求的標志。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倉庫的檢查;各級公安機關要依托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加強煙花爆竹運輸車輛的檢查,發現違法違規的,依法從嚴查處。
四、強化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問題突出地區的警示督辦。按照《全國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點地區掛牌督辦辦法》(公治〔2014〕577號),全國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點地區掛牌督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提請中央綜治辦,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問題突出和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地區,予以警示或掛牌督辦。各地區也要按照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點地區掛牌督辦制度要求,將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進行考核。
五、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和教育。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媒體作用,以非法生產經營事故和嚴肅查處的非法違法大案要案為典型案例,大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知識,重點宣傳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危害性及引發事故的嚴重后果,教育和引導廣大群眾遵法守法。公布舉報電話,健全并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群眾參與并監督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請將本通報精神迅速傳達至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和所有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并依據各自職責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