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產法將實施 企業違法成本飆升
作者:CFFA發布機構:中國廣播網發布日期:2014-12-01
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新《安全生產法》將從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事故責任單位的罰款最高金額提高到了2000萬元,同時首次賦予安監部門強制執法手段。
作為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基本法律,《安全生產法》實行超過12年,在預防和減少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形勢和環境不斷的發展和變化,這部老法律已經不再適應新的情況,于是今年初啟動了修改。新《安全生產法》共修改了67處,新增條款17條,對于修改和新增的條款,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表示:
黃毅:這些修改增加的條款對安全生產工作都有重要意義,其中,新法在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和整個第二章,對確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了很多修改,確立了企業就是安全生產的主體,過去企業主體責任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很多事故的發生都是由于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不到位,管理上存在漏洞造成的。
同時,黃毅強調,執法和處罰措施的空前加大是這部新法的一大亮點。
黃毅:企業存在的隱患沒有認真整改,這種情況下安全監管部門就可以采取停產、停業、停建強制企業立即整改隱患,我可以采取停電這種措施強制你整改。(原來)法則缺乏威懾力,所以導致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行為屢禁不止,這次法律責任這一章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企業的罰款由過去最高500萬,提高到了2000萬,對負責人的罰款是按照上一年年收入30%、40%、60%和80%這幾個幅度進行罰款,形成一種有力震懾,讓你企業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
(滿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