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 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作者:CFFA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4-09-09
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夏季高溫、雷雨季節即將結束,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陸續恢復生產,將進入生產經營旺季。為切實做好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嚴防事故發生,現就有關要求強調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開展一次煙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2014〕6號)精神,結合當地實際,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情況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全面排查。重點排查:生產企業是否具備開工復產條件和產品庫存情況;批發企業產品流向制度落實情況與庫存積壓和超量儲存情況,零售點是否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切實落實責任,限期整改。對庫存量大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限產、限購。
二、嚴格把好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復產驗收關。對以下6類企業一律不得恢復生產:一是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尚未通過延期許可審查換證的企業;二是“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設施等不達標和“三庫”(中轉庫、藥物總庫和成品總庫)不足的企業;三是因產品滯銷,庫存產品已經接近或達到成品總庫核定儲量的企業;四是未使用自動裝藥機進行爆竹生產和帶藥插引的企業;五是排查出安全隱患問題未消除的企業;六是沒有應用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張貼產品流向標識的企業。
三、突出強化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重點。一是加強對退出、吊銷許可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和許可證過期、暫扣、責令停產企業的檢查,嚴防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二是加強整改建設期間企業的監管,嚴禁邊施工邊生產;三是嚴禁生產企業轉包分包、 “三超一改”(超許可范圍、超人員、超藥量、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委托加工、冒牌貼牌生產以及超能力突擊生產;四是加強對批發企業積壓的超標、過期等產品和專業燃放類產品的監管,嚴禁銷售給零售單位和個人;五是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流向登記制度,落實以銷定產,嚴禁超量儲存。
四、嚴厲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一是不斷完善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機制,組織開展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依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二是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加大獎勵力度,加強輿論宣傳,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三是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煙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醒與震懾作用。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并督促抓好落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