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提高全民安全素質 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作者:人民日報發布機構:人民日報發布日期:2014-04-29
提高全民安全素質 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堅持和遵循五項基本原則
“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要以全面落實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為核心,堅持依法培訓、科學施教、從嚴考試、嚴厲追責的原則,深入加強安全培訓責任體系、教學體系、考試體系、執法體系和信息管理體系建設,深入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安全培訓,全面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努力減少“三違”行為,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第一,必須堅持為安全生產大局服務、為干部職工成長成才服務的工作方向。大力弘揚“發展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紅線意識,弘揚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提高各類人員安全素質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 緊緊圍繞實施安全發展戰略、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確定培訓目標、安排培訓任務、設置培訓內容。
第二,必須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理念。抓好安全培訓既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定責任,也是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務。要把加強安全培訓作為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保障手段,作為減少事故的源頭性、根本性對策,作為最具潛力、最可依靠、最有效益的安全投入,切實做到員工培訓不到位企業不能生產。
第三,必須堅持依法治訓、重典治亂。依法從嚴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政府安全培訓監管責任、培訓考試機構保障培訓質量責任,依法從重查處不培訓、假培訓、低標準培訓的行為,切實使安全培訓非法違法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受到震動、付出代價,使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成為安全生產工作中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
第四,必須使市場在安全培訓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大力推動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由辦培訓向管培訓方向、管培訓制度、管培訓考核和管培訓監督轉變,將市場作為優化安全培訓資源配置的最好方式,引導培訓項目向優質培訓機構流動,切實以競爭盤活安全培訓資源,以擇優提升安全培訓質量。
第五,必須做到安全培訓規模、質量、效益相統一。安全培訓要面向全體從業人員,做到企業每發展一步,安全培訓就跟進一步;把培訓質量作為安全培訓的生命線,認真落實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統一標準、分級分類、教考分離原則,把提高從業人員安全能力貫穿安全培訓考試全過程;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通過信息網絡技術推動培訓考試方式方法的革命,不斷推動安全培訓理念創新、內容創新、方法創新,進一步開創安全培訓工作新局面。
建成安全培訓五個體系
(一)建成安全培訓責任體系。
推動安全培訓工作到位,必須依法把安全培訓工作的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培訓考試機構保障培訓質量責任完善好、落實好。
⒈認真落實安全培訓法律制度。一是全員培訓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各地區應當采取措施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推進安全知識進課堂、進黨校、進社區。二是持證上崗制度。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煤礦實行井下人員全員持證上崗制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必須持有行政執法證后才能從事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三是從業人員準入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具有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安全工作經驗,高危行業要實行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四是教考分離制度。安全培訓機構從業行為要具有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安全考試機構不得組織相關的培訓。五是經費保障制度。安全費用可用于安全培訓支出;企業必須按比例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新上項目必須安排員工技術培訓經費;工傷保險基金可用于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六是責任追究制度。對安全培訓違法違規行為,可以給予責令限期整改、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關閉等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可以罰款、剝奪終身從事相關職業的權利、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
⒉認真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一是組織領導責任。把安全培訓納入企業發展整體規劃,明確責任機構和人員,將安全培訓與生產經營活動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二是持續培訓責任。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安全培訓制度和計劃,堅持“三項崗位人員”先持證后上崗,新員工經崗前三級教育和至少2個月的師傅帶徒弟訓練方可獨立作業,每年輪訓一遍班組長,定期開展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培訓,并確保勞務派遣工與本企業職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訓。三是經費保障責任。一般企業要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提取教育培訓經費,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的企業及高危行業企業應按工資總額2.5%提取教育培訓經費,企業新上項目都要專門安排培訓經費;要足額提取并使用安全培訓專項經費;足額支付員工參加培訓期間的工資和必要的費用。四是督促檢查責任。健全安全培訓考試檔案,加強安全培訓檢查和考核,自覺接受安全監管和社會監督。
⒊認真落實部門安全培訓監管職責。一是宏觀指導職責。制定落實中長期安全培訓規劃;定期研究解決安全培訓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修訂安全培訓相關法規標準;按全國統一培訓大綱編印安全培訓教材。二是協調服務職責。協調有關部門,將安全知識納入國民教育范疇、納入各級黨校教育范疇、納入就業技能和陽光培訓范疇;及時發現和幫助企業解決安全培訓問題,通過組織講師團等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培訓服務。三是考核發證職責。建立考試機構,開發“三項崗位”人員考試題庫,嚴格從業資格準入審查,做好考核、發證和證件復審工作。四是市場規范職責。確保各類培訓機構平等競爭培訓項目;要加強培訓辦班行為的監管,防止和打擊以牟利為目的的速成班以及亂發文、亂辦班、亂收費行為。五是監督檢查職責。將安全培訓納入日常檢查重點內容,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細化安全培訓檢查內容、方法和程序;對安全培訓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對安全培訓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六是培訓相關干部職責。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各地區要加強對縣鄉分管安全生產領導、市縣兩級安全監管局長的專題培訓,加強安監干部執法資格和業務培訓。七是經費籌措職責。推動地方政府把應當承擔的安全培訓經費納入財政統籌,推動提取部分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建筑意外傷害險等資金用于安全培訓。
⒋認真落實安全培訓機構責任。安全培訓機構要健全質量控制制度,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培訓大綱進行培訓。認真落實中組部和安監總局關于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建立培訓檔案,嚴格收費管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資金投入,持續改善培訓條件,不斷提高培訓質量。
⒌認真落實安全資格考試機構責任。堅持教考分離,嚴格落實安全資格考試制度,確保考試公開、公正、公平;管理、維護考試題庫,確保題庫安全;規范考生報名,審查考試資格;健全考務工作制度,加強考務人員培訓和管理,嚴格監考,建立考試檔案,確保考試不合格不發證。
(二)建成安全培訓教學體系。
一是加強安全培訓大綱和教材建設。應按照“看得懂、用得上、記得住”原則,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人員需求,組織編寫安全培訓教材。加強教材編寫、出版、發行、使用的管理和監督,提高教材建設工作效能。建立教材推廣信息網絡,定期推薦優秀教材。
二是加強安全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分行業和工種遴選優秀教師,建立國家和省級師資庫,建立師資聯聘、共享、動態管理機制。建立領導干部、安全管理人員、先進模范人物上講臺制度,探索設立安全培訓師職業。
三是加強安全培訓機構建設。把實際操作和體驗培訓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加快建設一批具有仿真、體感、實操特色的示范培訓機構,建設一批綜合實訓基地。堅持開放辦學,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等開展安全培訓。積極構建競爭充分、規范有序的安全培訓市場,進一步整合資源、激發活力。
四是加強網絡培訓平臺建設。加快建立安全監管干部、煤礦安全監察干部和高危行業“三項崗位人員”第三個網絡學院。建立培訓視頻課程征集、遴選、審核制度,及時把好的培訓課程、培訓課件、培訓教材、培訓案例等上網入庫,建成課程“超市”和安全生產數字圖書館。大力推行自主選學,建立累計學時學分制,逐步實行網絡學習成績和脫產培訓成績合并計算制度,將網絡學習考核結果與繼續教育、再培訓掛鉤,與安監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評先評優掛鉤,并定期進行通報。拓展電視、手機、微博、微信、微視等遠程安全培訓形式。鼓勵有條件的安全培訓機構、企業、學校等面向社會提供遠程安全培訓,形成有序良性競爭工作格局。
五是加強培訓模式建設。全面推廣師傅帶徒弟、班前安全培訓、“一日一題、一周一練、一月一考”、崗位明白卡、手指口述、日常培訓考試成績與工資掛鉤等相關制度;推行“變招工為招生”工作,支持小微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
(三)建成安全培訓考試體系。
加快構建“統一標準、統一題庫、統一證書、教考分離、分級負責”的考試體系,使安全資格證書成為政府、企業保護從業人員生命的有效證書。
一是嚴格落實考試持證制度。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才能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每3年要進行一次延期換證考試;特種作業人員須經安全知識和實操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每3年進行一次復審考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上崗1年內必須參加執法資格培訓考試,取得執法證后方可執法,每3年進行一次延期換證考試。
二是統一考試標準和題庫。從2015年開始,各地區必須使用全國統一題庫考試,從根本上解決各地區命題標準不一、難易程度不同、水平參差不齊、證件互不承認的狀況。組建命題專家庫,建立社會征題、專家評審、模擬測試、反饋修正、及時更新的題庫建設工作機制。嚴格執行安全資格考試80分合格標準,將安全資格類考試一次通過率由目前的90%以上逐步回歸到合理水平。
三是加快推進考試點建設。國家安監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委托總局培訓中心,承擔全國安全資格考試管理工作;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也要成立或指定有關單位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資格考試管理工作,并在各市(地)和重點縣(區)規范設置一批考試點。
四是大力推行計算機考試。全國每年500萬人左右參加安全資格考試,實行計算機無紙化考試是必然趨勢。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實現統一計算機考試。
五是把考風考紀作為考試體系建設的生命線來抓。建立嚴格的考務制度,推動安全資格考試管理標準化和規范化。加大遠程實時監控系統建設,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全程錄像,并保存3年以上。對縱容作弊、篡改考分特別是為考試不合格人員核發證書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建成安全培訓執法體系。
一是加大安全培訓執法力度。把安全培訓列入日常執法檢查重要內容和年度執法計劃,每年至少開展2次安全培訓專項執法。建立安全培訓執法統計制度,定期統計并通報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安全培訓執法情況。
二是嚴格落實安全培訓執法內容。對下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重點檢查安全培訓安排部署情況,安全知識進學校、進黨校和進職業學校等情況,建立安全培訓考試體系情況,依法查處安全培訓違法違規行為等情況,培訓地方政府分管領導和安全監管監察干部等5個方面情況。對企業應重點檢查安全培訓責任體系、制度、計劃建立和落實,培訓經費提取、使用和落實從業人員培訓期間工資待遇,落實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落實知識更新和轉崗培訓制度,建立檔案并如實記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等5個方面的情況。對培訓機構應重點檢查按大綱組織教學、考試通過率、強化學員管理、建立培訓檔案等4個方面的內容。對考試機構應重點檢查嚴格執行考務制度情況。
三是加大安全培訓行政處罰和責任追究力度。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要一律先離崗、培訓持證后再上崗,并依法對企業進行上限處罰,直至停產整頓和關閉;對存在不按大綱教學、不按題庫考試、教考不分、亂辦班等行為的安全培訓和考試機構,要一律依法嚴肅處罰,限制相關從業行為。對因未培訓、假培訓或者未持證上崗人員的直接責任引發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所在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礦長(廠長、經理)。建立安全培訓問題機構、問題企業和問題人員黑名單制度,通過網絡等媒體公開曝光,形成震懾。
(五)建成安全培訓信息管理體系。
第一,開發安全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到2015年底,在全國實現培訓計劃網上備案、培訓報名網上辦理、發證材料網上審核、培訓檔案網上生成,推動實現安全培訓管理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和標準化。
第二,完善安全培訓數據庫。統一數據標準,按照誰發證、誰采集、誰上報的原則,建立起安全監管監察干部、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機構和考試中心、考試點數據庫,請各地區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強化數據統計、分析、運用,為安全生產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加快實現安全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安全資格證書的式樣和編號由總局統一規定,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安監總局2014年底前將建成安全資格證書管理系統,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信息共享,供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查詢和使用。從2015年起,不能網上查詢的證書將視為假證。逐步實現手機、專用終端等多方式查詢,為安全培訓執法提供支持,進一步加大對假證書的打擊力度。
建立和實施五項安全培訓工作制度
(一)建立和實施安全培訓目標管理制度。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每年都要制定安全培訓具體工作目標,制定安全培訓工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每季度要檢查小結,每半年進行專項檢查,年底進行認真的考核總結。考核結果納入安全生產綜合考核內容,在全國通報。
(二)建立和實施暗查抽考制度。把“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暗查暗訪作為安全培訓執法的主要方式,堅持通過現場隨機抽查考試檢驗安全培訓考試工作落實情況和效果,并將其作為執法處罰的重要依據。
(三)建立和實施安全培訓掛牌督辦制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培訓重大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明確整改要求,并責成專人跟蹤督辦;被掛牌單位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按期解決問題,經掛牌單位驗收合格后予以摘牌;對未按規定整改到位的,依法嚴肅處理。
(四)建立和實施通報公告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權力清單制度,明確安全培訓的權力種類與數量、權力使用的對象、條件與方式、權力使用的約束與責任承擔等,并向社會公示。定期公開并按照培訓合格率對培訓機構進行排名,引導培訓資源向優質培訓機構流動。強化企業安全培訓信息公開,督促企業在明顯位置公告本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姓名、崗位、持證、證件有效期等情況。
(五)建立和實施責任倒查制度。現場執法發現有關人員安全培訓明顯流于形式的,倒查施教機構、考試機構的責任。對于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主要責任人,組織倒查培訓和考試、發證機構的責任。各地區應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法律和黨政紀責任,并向社會公布倒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