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要求加強危化品經營和道路運輸安全管理
作者:CCSA發布機構:新疆安監局發布日期:2013-07-26
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安監危化〔2013〕120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各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
2013年6月25日,烏魯木齊隆鑫誠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烏魯木齊市華凌畜牧業基地華興偉業物流中心將20箱400kg貨物運往克拉瑪依市時發生爆炸燃燒事故,導致3人燒傷。經初步調查,該起事故的原因是烏魯木齊隆鑫誠源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從山東淄博靖凱工貿有限公司購進危險化學品過氧化甲乙酮(俗稱“固化劑”),烏魯木齊市華凌畜牧業基地華興偉業物流中心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非法承運危險化學品過氧化甲乙酮,并與普通貨物混裝、未采取溫度控制措施,導致過氧化甲乙酮過熱引發爆炸燃燒。為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范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事故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一旦發生事故,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失。當前,維護自治區社會穩定大局至關重要,加之即將舉辦“第三屆國際新疆民族舞蹈節”和“第三屆中國-亞歐博覽會”,必須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環節安全監管,嚴密防范危險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各地要提高認識,認真落實自治區《關于集中開展“全覆蓋、嚴執法、見實效”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的通知》(新政辦明電﹝2013﹞120號)要求,深入開展好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領域安全大檢查工作,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領域非法違法經營和運輸行為。
二、突出重點,深入檢查。各地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監管部門要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按照“全覆蓋、嚴執法、零容忍、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單位進行全面排查治理,嚴厲查處非法違法行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環節安全。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對道路運輸單位進行全面清查,規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行為,嚴厲查處超裝、錯裝、混裝、超許可范圍和掛靠運輸危險化學品等非法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加強路面管控,依托公安檢查站、治安卡點,重點檢查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超速、超載、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無《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道路運輸通行證》、《從業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以及《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或罐體檢驗證明等非法行為。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領域監督檢查,嚴厲查處超許可范圍經營、未建立發貨、裝卸環節的查驗、登記、核準等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建立劇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化學品實名銷售臺賬、向未取得資質的企業銷售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未粘貼“一書一簽”、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安全培訓資格證等非法違法行為。
三、堅決打擊,嚴肅追責。各地公安、交通運輸、安全監管部門要做到敢于動真碰硬、敢于嚴厲執法,按照打非治違“四個一律”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單位的非法違法行為。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實行“零容忍”,現場依法提出處理意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要責令其停業整改,情節嚴重的要吊銷《道路運輸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有關證照。對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要實行掛牌督辦、跟蹤督查,特別是對隱患整改不到位或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實行倒查,對事故責任人實施上限頂格處罰,對負有重大責任的相關部門責任人進行嚴厲的行政問責,堅決杜絕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道路運輸領域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新疆維吾爾自治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公安廳 交通運輸廳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