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修訂化工生產業專家定期檢查制度
作者:CCSA發布機構:中國安全生產網發布日期:2013-06-27
為有效解決當前化工生產企業專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規范專家安全檢查行為,連云港市在充分征求縣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化工專家和部分化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意見的基礎上,修訂了《化工生產企業專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該制度從專家的資格要求、專家定期檢查協議的簽訂、專家安全檢查的形式、專家檢查的準備、專家安全檢查的實施和專家檢查的監督管理6方面對企業聘請專家定期開展安全檢查進行規范指導。
同時為規范專家檢查內容,專門編制了《化工生產企業現場(制度臺帳)安全檢查記錄》和《化工生產企業現場(設施設備)安全檢查記錄》供專家和企業參照。
對企業規模較大,設備工藝較復雜的企業,該制度提出專家可以實施分工協作,可對企業的部分范圍或者某類設備設施開展局部檢查或專業檢查,分批次完成對企業的全面檢查。
對發現專家未按規定開展檢查、安全檢查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問題的,將該專家或中介服務機構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在本轄區從事相關的安全技術服務工作。
(資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