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訂出臺危險化學品登記實施細則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網站發布日期:2013-04-27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有效加強全省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近日,浙江省安監局制定出臺了《浙江省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明確省安監局設立省危險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具體承辦全省危險化學品登記和技術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協助做好轄區內登記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實施細則》強調危險化學品登記的范圍為生產或者進口《危險化學品目錄》所列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同時,《實施細則》對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的登記內容、登記程序和登記證管理作出了具體規定;還就新老登記管理規定的銜接作了說明。《實施細則》明確指出,登記工作不向登記單位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