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安委辦通知加強春運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作者:發布機構:未知發布日期:2013-01-09
關于加強春運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粵安辦明電〔2013〕2號
各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順德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省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2013年春運從1月26日開始至3月6日結束,共計40天。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2〕29號)和省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會議精神,認真做好春運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全省人民過一個幸福、祥和、平安的春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與建設幸福廣東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春運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實現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履行本職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加強部門聯動,政企齊抓共管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強化部門合作,加強檢查督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全面做好春運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一)各級政府要結合轄區實際,認真研究,明確分工,突出重點,細化措施,獎懲并舉,確保工作落實。一是要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監管。嚴格大型集會、焰火集中燃放等群眾活動的審批,嚴防火災和擁擠踩踏事故。各級鄉(鎮)政府要重點抓好鄉村道路、邊遠山區路段以及趕集、廟會、婚喪等大規模群眾聚集非法乘坐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和非客運船只的整治工作,對違法載人行為要依法予以制止。二是要加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要結合春運期間的氣候特點,切實加強交通運輸、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集中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治理整頓。要針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來臨的實際,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尤其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快遞郵寄煙花爆竹行為,嚴肅整頓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要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嚴禁超能力生產和超限超量裝載危險化學品,嚴防翻車傾覆、凍裂泄漏引發爆炸、火災和中毒事故。要嚴格建筑施工現場管理,認真落實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遇有暴雪、大風、大霧和強降溫天氣,要嚴禁各種室外、露天施工作業。要全面落實冶金、電力、民用爆炸物品、旅游等其他行業領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各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三是加大春運期間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監管監察。對停產檢修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企業,要認真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確保通風、排水和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復產前要制定并嚴格執行復產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組織全面、系統的安全檢查,經企業總工程師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恢復生產。
(二)交通運輸、海事等部門要加強對水陸運輸企業特別是客運站(場、碼頭及船舶)的監管。一是要加大對客運站的檢查力度,督促客運企業做好車、船的維修及保養工作。春運前要對車、船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嚴禁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船舶參加春運。要督促運輸企業對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其行車安全意識。要落實車輛進出站的安全檢查制度,加強對人員行李物品檢查,防止其攜帶、夾帶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二是要加強公路養護工作,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進行修復治理,增設警示標志牌,列為防范重點。對高山坡陡的路段要存放足夠的防滑沙料,對道路的塌方、堵塞、修路、改道等情況要及時通報公安交警部門。三是要加大對碼頭、渡口、客(渡)船舶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自用船、漁船和“三無”船只違章載人行為,堅決整治超速超載、違章駕駛、冒險航行等違規航運行為。四是要整頓規范客運市場秩序,嚴厲查處超員、超載、甩客、強拉旅客、站外上客、越線行駛,擾亂客運市場的違規行為。
(三)各客運企業、客運場站要加強站內參加運營車輛的安全管理。要將安全工作分解落實到各個崗位、各個環節,企業負責人要分片包干;要嚴把例檢關、出站登記關,要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做到“病車”不上路,違法車輛不出站;要落實進出站旅客專用通道,嚴格人車分流;要推進帶衛星定位系統汽車行駛記錄儀等科技手段在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與監督中的運用,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三超一疲”、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推行客運運輸企業凌晨2-5時停車休息制度。
(四)公安部門要加強客運車輛動態和靜態的雙重管理。一是對7座以上公路客運車輛要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逐臺進行一次安全檢驗,并對客運車輛駕駛員的駕駛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對凡未參加臨時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未參加客車保險、乘客座位險及非法改裝客車的一律不得從事公路客運。二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重點加強高速公路、國省道等主干公路“三超一疲勞”違法查處力度,對客運車輛的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違法行為作為集中整治的重點。要嚴厲查處摩托車超員、無證駕駛、無牌無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遏制摩托車交通事故多發勢頭。三是要加強雨霧、雨雪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遇到雨、凍、霧等惡劣天氣,要立即啟用惡劣天氣應急預案,加強對山區公路和影響客運安全的路段、時段的管控,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保障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
(五)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實吸取2012年廣州“6.29”重大事故教訓,按照省安委辦2012年10月12日下發《關于對部分重點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督查情況的通報》(粵安辦〔2012〕112號)提出的10條要求,公安、交通運輸、質監、安全監管等部門加強配合,加大嚴格執法,聯合行動的力度,確保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運輸的企業、駕駛人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有效;確保運輸工具安全技術狀況以及有關安全警示標識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確保危險化學品嚴格按照安全標準要求進行載運,堅決杜絕“三超”。郵政行業監督管理部門要結合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強寄遞(快遞)傳輸渠道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寄遞(快遞)危險化學品或煙花爆竹行為,防范非法夾帶危險化學品或煙花爆竹引發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六)鐵路部門要針對春運期間交通流量大、旅客人數多的情況,組織力量集中對主要行車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整修,保證行車安全。
(七)氣象部門要及時發布惡劣氣候天氣預報,便于各部門采取應對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八)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農機具和駕駛員的管理,配合公安機關加強拖拉機交通安全管理。
(九)廣電部門要加強對預防事故工作的宣傳報道,及時播放交通安全信息、氣象信息及道路交通情況,營造濃厚的春運交通安全社會氛圍。
(十)衛生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事故緊急救治預案,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預案開展緊急救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十一)安全監管部門要協調、指導和監督各有關職能部門、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牽頭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對重點企業和重點單位進行安全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十二)湛江市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瓊州海峽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執法監察聯合行動,確保瓊州海峽交通運輸安全。
三、加強值班值守,及時應對處置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預報、預警、預防工作,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組織機構、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高度重視值班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全面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緊急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處理工作。
四、切實落實責任,嚴肅事故查處
對春運期間因疏于管理、失職瀆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要逐案責任倒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組織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措施,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
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