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要求集中開展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督查
作者:發布機構:吉林省安監局 發布日期:2012-12-05
吉林省安委會關于集中開展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督查的通知
吉安委辦明電[2012]3號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按照省政府領導指示,集中十天對重點行業領域進行安全生產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安全督查,督促各地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百日提升行動”,推動全面進行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回頭看和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做到無遺漏、全覆蓋。要堅持“屬地管理、管行業必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各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各部門加強協作和配合,有效推進工作,堅決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二、督查范圍
全省各級地方政府和所有行業領域,特別是煤礦、地下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種設備、冶金有色、城市燃氣和供熱、人員密集場所(學校、幼兒園、醫院、商場、文化娛樂場所、賓館等)、道路交通和社會福利等行業領域。
三、督查重點
(一)近期各地、各行業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
(二)“安全生產百日提升行動”第二階段進展情況;
(三)“打非治違”回頭看的情況;
(四)停產的煤礦、井工開采非煤礦山復工復產情況;
(五)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是否存在重大隱患;
(六)已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治理情況;
(七)事故信息報送和事故應急救援的準備情況。
四、督查方式
省安委會組成13個督查組,按行業(領域)分組,分別對重點行業(領域)進行督查。督查采取聽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隨機提問、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省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督查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省政府督查室會同省安委會辦公室對此次督查進行督導。
五、督查時間
此次督查從12月6日到12月15日結束。
六、督查組組成
工礦組:由省安全監管局牽頭;
學校組:由省教育廳牽頭;
商業組:由省商務廳牽頭;
衛生組:由省衛生廳牽頭;
民爆組:由省工信廳牽頭;
旅游組:由省旅游局牽頭;
農機組:由省農委牽頭;
消防組:由省消防總隊牽頭
城市燃氣組:由省住建廳牽頭;
娛樂場所組:由省文化廳牽頭;
社會福利組:由省民政廳牽頭;
道路交通組:由省交警總隊牽頭;
道路運輸組: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七、工作要求
(一)明確和落實監管責任。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吉政發〔2010〕2號)規定的職
責范圍,做到排查整治無遺漏、全覆蓋。
(二)加強對督查的組織和領導。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有關領導分工負責,配齊配強檢查督查力量;
督查期間,每天都要有部門領導帶隊。
(三)嚴肅認真地開展督查。要制定督查方案,明確督查范圍。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加大執法力度,該整改的要整改,該處罰的要處罰,該關閉的要關閉,防止走過場。
(四)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抓好有關行業檢查督查的同時,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的督查。
(五)加強信息溝通。各督查組要在12月6日前將督查方案報省安委會辦公室;督查結束后,各督查組要向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
反饋督查情況,并形成督查總結報告,于2012年月12月30日前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
吉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