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從嚴落實危化品事故隱患排治實施導則
作者:發布機構: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2-08-23
一是認真學習《導則》各項規定。針對目前危險化學品企業現狀,貫徹落實隱患排查內容、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具體規定,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質量。要求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危化企業要進一步明確安全基礎管理、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工藝管理、設備管理、電氣系統、儀表系統、危險化學品管理、儲運系統、消防系統、公用工程系統等各環節隱患排查治理重點內容和排查要求,深入推進危化企業全面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開展。
二是要求全省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企業規范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采取培訓、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導則》的宣傳貫徹,增強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主動性,指導企業掌握隱患排查治理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及時搜集和研究轄區內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一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
三是進一步落實危化企業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各危化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并明確隱患排查治理分管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責任。企業要建立健全并執行隱患排查、隱患監控、隱患治理、隱患上報等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不留死角。隱患監控,要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明確隱患的級別,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資金來源、定項目負責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則,落實隱患治理的各項措施,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監控,保證隱患治理按期完成。隱患治理,要分類實施,能夠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確定責任人組織立即整改,整改情況要安排專人進行確認;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按照評估—治理方案論證—資金落實—限期治理—驗收評估—銷號的工作流程,明確每一工作節點的責任人,實行閉環管理;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企業應組織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驗收,保證按期完成和治理效果。隱患上報,要按照安全監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將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上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發現無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