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開展危化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標檢查
作者:發布機構:中國安全生產網發布日期:2012-07-20
為確保此次檢查活動取得顯著效果,市安監局依據《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07]54號文件)和《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文件)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等規定,專門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危險化學品企業主體責任檢查細則》,列出了19項檢查標準、100余項檢查關注點,重點對企業的安全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安全管理制度與責任制的制定執行情況、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教育培訓情況、設備設施管理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使用情況、危險作業規范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方面、外來施工隊伍管理情況、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以及應急救援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涵蓋目前各級指出的企業主體責任的全部要求和企業安全管理的各個重點環節。
市安監局在每個縣市區分別選擇兩家有代表性的企業,由分管領導帶隊,由市安監局和縣市區安監局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共同組成檢查組,分成若干小組,對照《檢查細則》的內容,對企業在落實主體責任方面逐條梳理剖析,全面檢查,查找企業在落實主體責任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系統指出企業如何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落實責任存在的問題下達了《現場檢查記錄》和《責令限期改正指令書》,督促企業限期整改。通過檢查,進一步統一了標準,提高了企業在主體責任落實方面的認識。
各縣市區在市局典型引路的基礎上,組織專業人員,對照檢查細則,集中對轄區內所有企業開展了落實主體責任對標檢查,查出并消除了一批企業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這次檢查活動突出系統檢查和全面指導,改變了以往側重對企業現場進行檢查的方式,全面檢查企業基礎管理工作,內容具體、重點突出,進一步強化了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增強了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有力地促進了全市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張憲廷 張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