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開展危化領域打非治違
作者:發布機構:青海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發布日期:2012-05-24
在此次專項檢查行動中,檢查組發現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程度參差不齊,開展“打非治違”自查工作的自律性不夠,對國家和省級“打非治違”工作要求落實較差,主要表現在:
一是部分企業存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施防護措施、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等落實不到位。
二是個別企業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混亂、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三是個別企業未辦理相關安全許可手續進行生產活動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檢查組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在建的建設項目要全面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切實做好各施工、安裝單位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協調工作,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加大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二是處于試生產期間的部分企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認真落實操作人員在高溫、高空、粉塵作業環境下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措施,并針對試生產到期仍不能“達產”的問題,要及時申請試生產延期。
三是停產檢維修企業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在停產檢修期間要嚴格按照檢維修作業規程進行作業,加強受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復產開工前向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報審。
四是硼酸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針對安全生產管理、職業衛生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和硫酸儲罐區、母液池、生產車間等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詳實的隱患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合理設置疏散通道和安全警示標識,及時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安全培訓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護意識,從源頭上杜絕事故隱患。
五是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個別企業按照有關法規,責令立即停止生產,由大柴旦安全監管局督促其聘請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全面隱患排查和治理,待整改完畢并通過安全評價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進行生產。
六是新、改、擴建項目的企業要按規定及時報審辦理安全許可審查手續,相關企業要認真開展安全標準化達標工作,不斷提升安全本質水平。
七是要求安全監管部門及時跟蹤、分析“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堵塞漏洞,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