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危化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實行四個一律
作者:發布機構:中國安全生產網發布日期:2012-05-21
通報要求,針對各企業在履行行政許可時存在的未按規定時間延期換證、變更相關事項后未及時履行相關許可手續、從業人員資質不符合、試生產時間過長、安全生產資料不全、不實等9個方面問題,企業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高度重視行政許可工作,今后的行政許可工作市安監將實行“四個一律”:對于我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延期換證未提前3個月申請,超期延期換證的,進行相應處罰后,一律重新辦證;對于企業從業人員的資質、中介機構資質和安全資料不全、不實的企業,一律退回,不予行政許可;對于變更相關事項后未及時變更,未及時注銷企業,一律進行相應處罰;對于進行非法違法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隱患突出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一律進行嚴厲打擊,并提請市政府進行關閉。(繆其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