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金湖縣六項措施重管危化品安全
作者:發布機構:中國安全生產網發布日期:2012-05-09
今年以來,江蘇省金湖縣采取六項措施,切實加強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是切實解決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企業確定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時的危險區域、劃分安全警戒線、設置周邊群眾疏散通道、設置緊急停車裝置等,保證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消防安全。
二是專項檢查企業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危化品生產企業和主要使用企業進行定期不定期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的專項檢查,對重點崗位和關鍵裝置進行危險性評估,針對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制定和完善處置措施,并對員工進行危險工況下應急處置的培訓和演練,提高企業有效處置、科學施救的能力。
三是全面實施危化品生產企業制度化監管。對所有危化品生產企業全面實施制度化監管,并逐步擴大到危化品使用企業,督促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制度化監管工作的日常督查和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監管工作的規范化和監管效果。
四是加快建立危化品生產企業專家檢查制度。以采用高危工藝的危化品生產企業、劇毒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為重點,建立企業專家檢查制度,由專家定期對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幫助企業查找在生產工藝、重點單元反應裝置、應急救援預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五是嚴格規范危化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資質條件。危化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危險作業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基本的安全從業條件,達到一定的專業學歷層次。
六是提高化工企業高危生產裝置的本質安全。采用高危工藝的化工生產企業,在涉及高危工藝的反應單元,改變傳統的手工操作,實現溫度、壓力的自動控制,加裝報警聯鎖裝置、緊急泄壓裝置、緊急停車系統,有條件的采用DCS自動控制系統,提高裝置的本質安全。(萬洪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