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注銷27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許可證
作者:發布機構:江西省政府網站發布日期:2012-04-26
據了解,為防范無證生產,死灰復燃,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對注銷證號的企業,省安監局要求各設區市安監局對停產、轉產企業,要督促其對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拆除或采取查封措施;對安全生產條件差、存在淘汰落后工藝、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整改無望的企業,要堅決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并通報相關部門,加強聯合執法,確保關閉到位,杜絕死灰復燃。
如發現被注銷的企業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行為的,一律視為嚴重的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實施嚴厲打擊,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此外,省規定,若有關企業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將嚴格按照新建化工項目進行監管,嚴格執行有關進園入區的規定,依法依規辦理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手續,待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后重新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