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出臺重大危險源專家檢查制度實施意見
作者:發布機構:延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發布日期:2012-04-24
《實施意見》確立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思想,明確了工作目標,力爭5月底前,各縣區、各有關企業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專家定期檢查制度,8月底前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化工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儲存企業(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企業)全部完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評估、登記建檔及備案工作。
《實施意見》確定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工作的具體實施步驟,明確了企業、縣區和市安監局的重點工作內容,落實了任務完成的具體時限和工作責任。同時要求,各縣區、各有關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專家定期檢查報告制度,嚴格管理,按時按要求完成確定的工作任務。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二是要嚴格執行專家定期檢查報告制度,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監管工作水平。三是要強化信息報送,實施分級管理。四是要加強重大危險源信息系統和應急預案的管理。五是要強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執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