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金湖出臺危化業負責人安全職責管理辦法
作者:發布機構:中國新聞網發布日期:2012-03-22
根據《考核辦法》,從今年4月1日起,金湖縣將在從業人員50人以上且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中試行。考核將采取日常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任職資格、管理體系建設、責任和制度落實、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員工培訓、應急與事故管理等內容進行百分制考核,每年年底集中考核。并通過部門網站、報紙等媒體對考核結果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建立考核獎懲機制,考核為優秀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監部門積極為其爭取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等稱號,所在企業優先考慮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考核不稱職的主要負責人,實行約談制度,強制進行培訓,同時向銀行、保險業、擔保業等行業部門進行通報,評選各類榮譽稱號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