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危化品企業年內須達到三級以上安全標準
作者:發布機構:甘肅日報發布日期:2012-03-12
根據有關規定,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將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將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企業安全生產達標后,對安全生產條件較好、安全管理較規范的企業,引導、鼓勵申報二級達標。同時引進達標企業動態考評機制,各級安監部門將適時進行抽查,對達標后安全管理下滑、沒有按照標準化規范落實的企業,將給予黃牌警告并督促整改;對發生死亡事故或發生重大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從業單位,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吊銷達標證書;對發生較大死亡事故的危化從業單位,一律吊銷達標證書。
此外,甘肅省將在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評價領域實行末位淘汰,今后凡評價質量不高、評價業績不良的評價機構,將不得在甘肅境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