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重新修訂《湖北省安全生產專家管理辦法
作者:發布機構:湖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發布日期:2012-03-02
一是拓展了專家組類別。為確保專家組精簡高效,整個專家庫設8個組別,限定為100人。將煤礦和非煤礦山合并為礦山組,將建筑和特種設備合并為建筑與機械組,特別是根據安全生產工作職能職責的調整,新增了職業健康組和應急救援組。為全省安全生產檢查執法、應急救援、事故調查、隱患排查治理、“三同時”以及宣傳教育培訓等提供理論指導、規劃研究、形勢分析和決策咨詢。
二是設立了首席專家。每個專業組設置1-2名首席專家,由具兩院院士資格或部委專家資格、享受國務院和省政府津貼、承擔過重大科研項目、參與過重特大事故搶險和調查等的權威人士擔任。在安全生產重大活動,研究解決重大疑難問題,進行戰略決策中提供智力和技術支撐。
三是加強了考核獎懲。專家組實施動態管理,年終組織考核,對因身體和工作原因不再適合擔任專家的,及時進行調整和充實,對工作優秀和作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是保障了工作經費。省安監局設立專家組工作專項經費,納入部門年度預算,統一管理、專款專用,采取年度工作津貼和單項工作補助相結合的方式對專家予以適當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