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化三重點一重大”監管危化企業
作者:發布機構:未知發布日期:2012-02-21
一、監管概念與思路
1、基本概念
所謂危化企業“一化三重點一重大”安全監管,即“一化”是指安全生產標準化,“三重點”是指首批15種危險工藝和60種危險化學品以及66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一重大”是指重大危險源。其定義:
⑴ 安全生產標準化(一化)
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⑵ 危險工藝和危險化學品以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三重點)
危險工藝是指化工生產過程大多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質,許多反應是在高溫、高壓下進行,生產工藝過程復雜、工藝條件苛刻,一旦出現異常且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惡性事故。
危險化學品是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是指化學品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而制成爆炸品的性質。易制爆化學品通常包括:強氧化劑,可/易燃物,強還原劑,部分有機物等。
⑶ 重大危險源(一重大)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是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2、監管思路
2012年,常州市安監局危化條線,在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基礎上,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重點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等安全管理以及?;返怯浥c事故應急救援等七個方面的安全監管工作,積極開展?;髽I“一化三重點一重大”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活動,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整體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監管形勢與任務
從全國安全生產角度看,2012年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加強防范,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扎實推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穩中求進發展。但從地區安全生產看,對政府部門的安全監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所面臨的安全監管形勢嚴峻而緊迫。
1、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工作任務艱巨繁重。主要表現:事故總量仍然偏大,因管理缺陷發生低級事故偏多,一些領域事故多發的現狀尚未扭轉。其原因:一是部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二是一些地方存在安全監管力度層層衰減現象。三是影響安全生產的諸多深層次問題尚未解決。
2、安全監管矛盾突出
主要存在四方面安全監管矛盾:一是,安全監管與發展理念之間矛盾。安全生產水平的提升,包括工程質量、科技裝備、管理方式以及發展理念等要素,與安全監管不協調;二是,監管能力與經濟發展之間矛盾。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各種需求增多、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情況下,不斷擴大生產規模、增加產量、監管能力跟不上;三是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之間的矛盾。由于監管力量的有限和監管任務繁重之間的矛盾突出,致使在隱患的發現上存在盲區,現有安全監管結構不合理(部門眾多、條塊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多頭管理、政出多門、力量分散),安監裝備配套不足(憑經驗看、聽、摸、聞,缺乏相應的檢測儀器和設備);四是,監管責任與權利分配之間的矛盾。實行條塊分割,職能交叉,職責界定不清,行業監管力度不夠,安監工作責任大、權力小、風險大,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3、歸避安全監管風險
國家安監總局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首批公布了重點監管的15種危險工藝和60種危險化學品以及66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新出臺了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充分歸避了安全監管風險,給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明確了新形勢下的安全監管對象、內容和方法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生產重點監管責任和權利。
4、安全監管轉型升級
安全生產監管已經歷傳統化監管向制度化監管,再向標準化監管,還向信息化監管的方式轉型升級。我們把“十一五”期間的制度化監管成果,有機融合于“十二五”期間的標準化監管之中,重點把涉及15種危險工藝和60種危險化學品以及66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與重大危險源融合于安全標準化監管內容,逐步研究升級安全信息化監管的發展取向。
三、監管對象與內容
1、針對四種對象
各級安監部門在“十二五”期間,應重點圍繞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的達標監管,并對涉及15種危險工藝和60種危險化學品以及66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與構成重大危險源等五種類型企業實施重點監管,視為2012年實施安全生產監管的重點企業,也是市級列入紅色等級三年全覆蓋監管的企業。
2、把握五項內容
一是,加強三級企業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監管(一化)
主要依據《江蘇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蘇安監〔2011〕202號)文精神,側重覆蓋1329家化工企業(生產466家、使用571家、經營儲存126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機構與職責、風險管理、管理制度、培訓教育、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作業安全、職業健康、?;饭芾怼⑹鹿逝c應急、檢查與自評等11個A級要素的監管,重點監管企業如何創建和怎樣運行兩個問題,并對達標后每年至少一次自評情況實施整體管理水平的監管。
二是,對涉及15種危險工藝的控制監管(一重點)
重點依據《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文精神,重點對涉及光氣及光氣化工藝、氯堿電解工藝、氯化工藝、硝化、合成氨、裂解、氟化、加氫、重氮化、氧化、過氧化、氨基化、碳化、聚合、烷基化等15種危險工藝的367家危化企業自控改造的適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實施可控程度的監管。
三是,對涉及60種危險化學品管理的監管(一重點)
主要依據《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文精神,對涉及易燃氣體、易燃液體、自燃液體、自燃固體、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物質、光氣等六個類別,包括氟化氫、氫氟酸、氯乙烯、甲苯、氰化氫、氫氰酸、乙烯、三氯化磷等60種首批危險化學品名錄中,我市共涉及590家?;髽I44個品種列入重點監管,關鍵督促企業加強所涉及60種危險化學品對策措施的應急管理。
四是,對涉及66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的監管(一重點)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編制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1年版),已于2011年11月25日現予公布實施執行的精神,對涉及高氯酸(質量含酸高于50 % ,但不超過72 % )、高氯酸鉀、高氯酸鋰、高氯酸銨、高氯酸鈉、氯酸鉀、氯酸鈉、硝酸、硝酸銨、硝酸鋇等六類66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儲存、運輸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安監部門應從分類備案角度配合公安加強制度化管理的重點監管。
五是,構成重大危險源管理的監管(一重大)
主要依據國家安監總局《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2011]第40號令),
對我市構成的126家重大危險源企業,要每滿三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涉及9項安全評估報告內容),對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一次演練,對重大危險源現場處置方案每半年至少一次演練,對重大危險源的11項檔案內容和首次重大危險源的9項檢查內容等列入重點監管。并對一級、二級、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都有相應細致而嚴格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等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四、監管方法與要求
1、落實“四個堅持”
一是,堅持八項制度監管
各級安監部門要始終堅持定期監管通報、問責約談考核、專家把脈會診、重大隱患督辦、行政處罰告知、事故“四不放過”、定期履職報告、行政許可備案等八項監管制度。堅持制度好壞,決定監管成功。各級安監人員要把這些制度記在心中,并能嚴格貫徹執行,才能把安全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堅持多元融合監管
堅持對涉及15種危險工藝和60種危險化學品以及66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與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統一融合于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監管當中。因為,安全生產標準化要素覆蓋了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只要把“三重點一重大”納入企業安全標準化要素的重點內容進行監管,才能真正形成?;髽I多元融合監管的格局。
三是,堅持四位一體監管
堅持并提倡對企業生產“安全、質量、健康、環境”四位一體的實踐磨合監管,不斷提高政府部門的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因為,這四者之間具有很多共性,采取整合方式,開展聯合監管,減輕企業負擔,提高監管效益。同時,也幫助企業提高了綜合管理水平和能力,是一種可行有效的借鑒方法。
四是,堅持統計分析監管
安監部門要堅持每月、季、年對?;髽I安全生產監管情況實施統計分析,并根據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對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做出判斷,科學提出對策建議,由領導果斷做出決策安排,適時調整部署安全生產監督意見,正確把控安全生產走勢。
2、推行“五法”監管
一是,三級聯動法監管
在圍繞“一化三重點一重大”監管中,由市、縣、鎮三級安監部門對全市紅、橙、藍(ABC級)三色466家?;a企業進行聯動監管。市級側重負責紅色(A級)88家企業的三年全覆蓋監管,縣級側重負責橙色(B級)134家企業的三年全覆蓋監管,鎮級側重負責藍色(C級)244家企業的三年全覆蓋監管,但原則要求市縣二級聯動覆蓋每年一次紅色(A級)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
二是,切入引申法監管
各級安監人員應按照“查源頭、驗過程、看結果”的安全生產監管原則,堅持從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鏈條、制度、數據、檔案、崗位”五個方面,找準監管切入點,引申到企業過程管理的監管,重點看其管理受控程度,是安監人員的基本監管方法之一。比如從某企業安全標準化的某一達標鏈條檢查時,可從《評審標準》中的“機構和職責”第二A級要素的方針目標、負責人、職責、機構和投入方面(B級要素),形成“量化分解、年度計劃、鑒定考核、負責人承諾、二級三員職責、機構設置、人員配置、四級管理網絡、從業學歷經歷資格、安全投入落實”的達標鏈條切入,逐項引申查驗取證企業在機構和職責要素上的達標程度。
三是,專家診斷法監管
安監部門在每年對重點或問題較突出的企業實施現場監管時,應邀請1至3名專家對該企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實施隱患診斷。幫助企業找出隱患,提出對策措施建議,企業逐項逐條整改,最后專家復查確認驗收,是一種可行有效的監管方法。
四是,隱患診療法監管
在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中,重點采用“預診”防范、“急診”速解、“會診”雜癥、“復診”落實等四種隱患診療法,有效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認真督促?;髽I通過“預診”增強全員防范技能,提高防范能力;通過“急診”快速解決問題,實行急事急辦、特事特辦;通過“會診”排解疑難雜癥,開出配套治理“藥方”;通過“復診”推動隱患防范整改,促進工作落實。
五是,常規執法法監管
安監部門在每年組織“領導督查、部門檢查、整改復查、執法核查”的常規執法監管中,要充分發揮綜合監管效應,通常把“四種常規執法法”進行有效的并聯監管。如領導督查時對某企業提出現場安全管理問題,要在部門履行檢查時進行兼顧查驗確認,對隱患未能按期落實整改的,應實施現場執法核查確認,出具行政處罰通知書,完成安監部門的常規執法監管程序。這種監管方法的靈活借用,才能有效解決政府部門的監管連續性問題。
總之,2012年,安監部門對?;髽I的安全生產監督,應根據“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理念,不斷面臨新的安全生產形勢,針對不同監管對象,嚴格按照“四個堅持”,采取“五種監管法”,積極開展“一化三重點一重大”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是當年安全監管的主題。
(王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