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作者:發布機構:南方日報發布日期:2012-02-20
發生較大事故,降至D級管理
辦法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分類分級管理堅持行業優先、屬地為主、科學評定、分類指導、動態管理的原則。新注冊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自從其實際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之日起30日內,納入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范圍,根據信息平臺分級初評結果分為A、B、C、D四級。
這個分級如何得出?辦法稱,主要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基礎信息、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級、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和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良行為記錄)情況綜合評定。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分級也實行動態管理,一般采用逐級升級或者逐級降級的形式。在日常監管中,生產經營單位未發生過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者未受過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被評為市級以上安全生產榮譽稱號的;一年內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獲得信息平臺通報表揚的;對其初次評級予以逐級升級。
在日常監管中,若生產經營單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或者職業危害事故的;或有安全生產不良行為,年度不良行為記分累計達到20分以上的;或一年內受安全生產行政處罰達三次以上次數的,對其初次評級予以直降至D級。
生產經營單位被給予升級的,一年內只能升級一次;被給予降級的,一年內不得予以升級。
重點督查C、D級單位
此外辦法指出,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或者屬地綜合監管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差異化管理。A、B級單位以自我管理為主,定期實施監督抽查;對C、D級單位為實施重點監督檢查。
據介紹,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頻次原則上不低于以下規定:危險物品類、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和交通運輸(含倉儲和郵政)類,A級企業隨機抽查,B級企業每年檢查1次,C級企業每半年檢查1次,D級企業每季度檢查1次;工業生產、人員密集場所、農林牧漁以及其它類,A級、B級企業隨機抽查,企業C級每年年檢查1次,D級企業每半年檢查1次。
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級別評定結果擬作為保險、勞動保障、銀行證券等單位對企業財產、工傷保險繳納、信用等級評定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