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安監4個100%管理危險化學品
作者:發布機構:中國甘肅網發布日期:2011-12-29
據了解,要求規定各轄區內安監、公安、質監、環保、交通等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職能部門和有關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宣貫,宣貫要做到4個100%:一是覆蓋面要達100%,轄區內各行政區域須全部宣貫到位;二是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職能部門宣貫率要達到100%;三是《條例》涉及到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宣貫率要達100%;四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宣貫培訓率要達100%。
據了解,要求規定各轄區內安監、公安、質監、環保、交通等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職能部門和有關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宣貫,宣貫要做到4個100%:一是覆蓋面要達100%,轄區內各行政區域須全部宣貫到位;二是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職能部門宣貫率要達到100%;三是《條例》涉及到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宣貫率要達100%;四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宣貫培訓率要達100%。